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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 / 3)

“那娇奴儿叫袁家二郎缠到两更天,两人身上俱是汗津津的,热的紧,是故她掀了身上碧绫绣鸳鸯戏水波的锦被,通体单批一件将露不露的纱帛,好一个流云蔽体的月宫仙娥……”

你和衣,满面生无可恋地瘫在床榻上,门窗大开以避嫌。而那位自称姓娄名一,替你语音转文字的帮手,此时此刻坐在距你不远处的案边,记录下你口述的字句。

你们俩搭档,进行小组作业已有月余,他早从最初一副深受折辱面红耳赤的模样进化到了现在的面不改色,被迫变态完成了脱敏,或者说已经麻木了。

你见他笔停下来,放他休息了一会儿,才继续道:“袁三郎见此胜景,正欲把美人按在怀中,再战三百回合。却听怀中人娇羞道:‘你大哥再有一会儿将还家,叔叔还是速速离去,莫被发现,惹恼了他。’”

娄一工作之余摸起了鱼,手头不停,跟你说闲话,“淑女的相貌不像江东人士,却与德王这般相熟,莫非是有旧?”

“不是。”

“那是有亲?”

“也不是。”

他闻言略有些不解,“非亲非故,看来淑女同我一样,是被掳来的。那怎会……”

“不是,我是意外流落至此,蒙德王搭救。”

“原来如此,世事难测啊。”娄一话锋一转,“淑女就没想过离开这里?”

你烙饼似的“嘿咻”一声翻了个身,“我家挺远的,这里世道又这么乱,只怕不出十里地就横死路边了,还谈什么回家。”

他深深叹气,颇赞同你的想法,轻轻点头,“好歹保下了性命,这已经十分不易了。”

这人也真是个人才,一心多用,连背带写还能抽空跟你聊天。

你出生在和平年代——当然了,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必然存在黑暗,哪朝哪代都一样——但起码非正常死亡并不像乱世里那样,需要被习以为常。

烹人作羊、易子而食的时代对于过去的你一直仅是个被拢在史书之中的血腥字段。

对严白虎他麾下的兄弟们来说,初见那次从营外一路拖着你的头发和领子扔进大帐,只是一次不打不相识的乌龙玩笑,可对你而言,这种猪狗一样全无尊严,任人鱼肉的体验,来得太猝不及防,笑声怒声都像是不见尽头的恶梦里,盘旋在天的黑云,挥之不去。

你讨厌这样,但不可否认因祸得福。

既然大家都当这是一场乌龙,那你也只好入乡随俗,默认这是比较特殊的出场方式。

你很清楚自己恨的是这个吃人的世道,而不是具体的谁。

社会动荡,有多少好人死无葬身之地,又有多少人为了生存成为坏人,不得不习惯这样的生活,一心一意去作恶?

怕死贪生是人的本性,也是人的坚韧之处。要为了一时之气而死太简单了,忍辱负重地活才更有挑战。

乌泱泱的百姓吃不饱饭、治不起病、穿不起衣,最底层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总有人要铤而走险,之后叫践踏律法道德所带来的高回报养大了胃口,滋生出更多的贪欲,意识到人不止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

生来的善人和生来的恶人都很罕见,世上更多的人是被利益驱使、环境影响,不自觉偏向其中一方的人。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要是真能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做到这点,那么那些真正做到的了人也不会被专门拿出来被奉为圣人一般歌颂纪念了。

你每每吃着山越食堂打来的饭菜,其实心里都会感到悲哀。为了自己,也为了这个时代。米、面、肉、蛋都是眼下平民百姓家很金贵的东西,而你餐餐吃顿顿吃,也是幸好得到了山贼们的庇护,依靠他们去舍命抢掠商队。你也是受益者,没资格去指责任何人。

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本不该用于人类社会。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

你来到这儿后,才逐渐明白,为什么学校的教材,会收录“礼运大同篇”。

你手探进枕头下,摸到冰冷的、你的手机。不了解出于什么原理,自从来到这里后,手机一直没有消耗过任何的电量,除了不能联网,别的功能都可以正常使用。

你想,不管严白虎看不看得懂,一旦你真能找到办法回去,那在回去之前,一定要给他留些什么,就当是报恩了。

娄渊写完,提示你,你又把下一段口述给他。

“算了算了,除非有神仙帮我,”回想完过去的生活,再一想到回去的路连个影子都不见,你就莫名烦躁,伸个懒腰,有气无力,“不然我这辈子怕是都回不了家了。”

娄一依旧是那幅处变不惊的微笑,他抬头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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