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表明了自己的心意:“我是很喜欢大少爷,但我觉得我配不上他。”我觉得我不太能够为他付出生命,“既然这件事已经被你们发现了,你们也不会真心诚意的成全我们,为了大少爷也为了你们不心生嫌弃,我会退出的。” 赶紧让我润啊,这场恋爱游戏我已经玩到心慌意乱了,不要这样啊,只是谈个恋爱不用玩命吧? 我承认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我虽然喜欢伊尔迷,但是一旦遇到危险,我马上想到的就是退缩。 美色诚可贵,性命价更高。 席巴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许久之后,他似乎终于看穿了我的本相,便道:“我是不会让我的长子在恋爱方面留下阴影的,他以后还要传宗接代,如果因此而厌恶女人的话,我会十分的困扰。所以……” 这展开出乎我的意料,而且让我有了非常不妙的预想,“所以?” “所以你去开念吧。”席巴说。 他说的倒是风轻云淡,我要是真的做了,那可是九死一生,于是我反驳道:“若我不能?” “你对伊尔迷的感情就只有这种程度吗?”席巴质问。 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地道:“不然呢?”我听起胸膛,理直气壮。 是的,我很享受跟伊尔迷的日日夜夜,但这不意味着我们之间情比金坚。年轻男女的那些事儿,与其说是生死相依的灵魂伴侣,不如说是荷尔蒙作祟。 席巴竟然愣了两秒,然后嗬嗬地笑了起来,随后道:“但你没有选择。你的照片如今的价格值8000戒尼。” 我大敢不妙,一下子冷汗直下,“哈哈,应该不会有人买一个区区女仆的资料吧?” “已经有很多人买了。”席巴理所当然地道,“身为揍敌客家长唯一的恋人,很多人想买你的信息。” 我心道完蛋了。 想要购买伊尔迷恋人信息的人,无非就是仇家和绑架犯。 一旦我离开揍敌客家,将面临的是无止休的追杀和囚禁。 而席巴的意思已经很明显,我已经不可能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要么出去亡命天涯,要么接受开念。 我最终选择了前者,因为我真的很怕死。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想再死一次。而且我见识过开念失败人的下场,他们死得非常痛苦。 这之后我就离开了揍敌客家,为了安全我改变了容貌。 在我原先的世界里,很多人都会易容术,而且他们的易容术超凡,仿佛大变活人,一般把自己变成截然不同的相貌。其中佼佼者就是贝尔摩德。但哪怕我跟贝尔摩的相守,我也没有真正学会那样强大的易容术,我顶多是能够改装易服。 我将自己所珍惜的及腰的黑褐色长发给剪掉了,并且用超市买的廉价褪色剂,将头□□白盛了雪白色。我虽然心中有些骇人,但是觉得也还好,毕竟二次元人人均毛发控。(别看我这样,我曾经也是一个二次元) 我另外还买了一身男孩子穿的西装马甲套装,扣上了亚麻色报童帽。由于我本身就16岁不到,所以雌雄莫辨也在情理之中,再加上这一番改造到真相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少年郎。 我很顺利的离开了枯枯戮山脚下的城镇,然而我很快还是被发现了。 那些人就跟虱子一样,无所不在,紧咬不放。 还好,这最初的一拨人并不是念能力者,他们只是多少有些拳脚功夫,以为这样就能够报仇雪恨或者为自己的雇主报仇雪恨,所以这些人一概被我打败。 但当我到了友克鑫,我发现追杀我的人中多了念能力者,虽然并不是很强,还是让我惊慌失措。而且这座城市里面高手云集,说不定揍敌客的仇家,就会聘用这些高手来追杀我。 一部分人是以为这样就能够让伊尔迷家的长子痛不欲生,另一部分人则是以为这样就能够敲诈勒索到一大笔钱。 其实这两种想法都是极其可笑的。 首先我不可能让伊尔迷痛不欲生,那家伙喜不喜欢、我有几分喜欢我,我自己都不明白,照他那不显山露水的模样,应该没有多少喜欢,跟我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情,也可能只是青春期的萌动与好奇。 伊尔迷可能不知道女人和性是什么样的,于是就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浅尝了禁果。他是杀手世家的长子,但他也是个人,会有这样的欲-望也不足为奇, 其次就是以伊尔迷的抠门程度,就算我被绑架了,他估计一分钱都不会出 ,甚至可能为了避免被威胁,抢先用念定把我解决了。 也无怪乎我会这样想,伊尔迷平日里实在是太抠了,分分钟都在扣我的钱,即便项链了之后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