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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县城(1 / 3)



之后,黎青执除了做饭以及出去遛弯锻炼身体,就是在家看那本《三字经》。

他需要熟悉这个时代的文字,巩固原主的学识。

姚振富的这本《三字经》是印刷的,这样印刷的书在原主以前生活的盂县价格昂贵,但在崇城县这边会便宜一些。

江南文风鼎盛,做印刷书本生意的书店非常多,书店一多,书的价格自然就下来了。

盂县则不同,当时整个县城就一家书店,那里的书不仅卖得贵,质量还不好。

原主当时学《三字经》,用的书是原主大哥手抄的,当然原主后来也抄了几遍,选了字迹最清晰的整理成册给弟弟用。

多年没有巩固,《三字经》后面的内容原主已经不会背了,但黎青执看了几遍,就把这记忆捡了回来。

至于书里那些典故,原主对这些很感兴趣,倒是全都记得,正好他能在教金小叶还有黎大毛黎二毛背书的同时,给他们讲书里的故事。

至于认字,黎青执觉得暂时不急。

黎大毛和黎二毛还小,至于金小叶……现在是农忙时节。

黎青执在家待着,金小叶却是摘下自己院子里的蔬菜,带着黎老根去了县城。

去之前,金小叶让黎老根穿上衣服,黎老根穿是穿了,但扭来扭去觉得很不舒服:“这么热的天,还要穿衣服……”

“县城没人打赤膊!”金小叶道。

黎老根嘟哝:“那些县城人就是喜欢瞎折腾。”说完,他还小声抱怨,觉得那些城里人看不起他。

黎青执有点无奈。其实不说城里人,村里人也都看不起黎老根,这几天他没少看到村里的男人拿黎老根开玩笑。

不过抱怨归抱怨,黎老根还是乖乖跟着金小叶去县城。

其实他是喜欢去县城的,哪怕他去了县城之后什么都不干,回来之后也能跟村里人吹嘘一番。

说起来,在被金小叶带着去县城之前,黎老根除了儿时被父母带着去县城玩过,后来就再没去过了。

金小叶和黎老根走了半个时辰才来到县城,进城之后,金小叶就敲开了一户人家。

出来开门的是个头发挽了个髻,白皮肤圆脸盘的中年妇人,看到金小叶,这人笑起来:“小叶,你好久没来了,是因为农忙?”

“王姐,不单是农忙……我男人回来了!”

王姓妇人有些吃惊:“他回来了?”

金小叶道:“对,回来了,他那次出门遇到劫匪把他抓走卖了,他千辛万苦才逃回来。”

金小叶把黎青执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王姓妇人就道:“阿弥陀佛,他没事就好。”说完,这王姓妇人脸上,又出现了些许忧虑。

五年前,金小叶走投无路,挺着个大肚子带着东西来县城叫卖。

她在金家不受宠,成亲前去县城的次数寥寥无几,当时到了县城,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才好,黎老根就更不用说了,他当时都傻了,就知道躲她身后。

好在她这人一向敢做敢干,一咬牙一跺脚,她就一家家去敲门,一个个人去问,卖自己的东西。

她卖得不贵,这一路下来,就把东西卖光了。

眼前这个王姓妇人,就是她在那时候认识的。

王姓妇人的丈夫是个行脚商,他在崇城县这边购入布料,乘船去别处卖,再从别处买来一些东西,带回崇城县出售,时常一出门就是几个月。

此时听了金小叶说的黎青执遇到劫匪的事情,这妇人就开始担心起自己出门在外的丈夫来。

金小叶也看出这妇人的担忧了,安慰了一番,留下一些带来的蔬菜,这才离开。

那妇人拿了她的蔬菜想要给钱,但金小叶不肯收,只说自己就是来看看她,跟她报个平安的,不过是一点不值钱的蔬菜,不能要钱。

那妇人到底没把菜钱给出去,就给了金小叶一条巴掌大的鱼干,说是给黎青执补身体的。

崇城县离海边不远,就有人会专门去海边,跟那里打鱼为生的人收咸鱼、鱼干、干海带之类的东西,带来崇城县卖。

这些东西价格不贵,十文钱就能买一斤,干货又实在……城里的人没办法天天吃肉,但隔上几天蒸一条咸鱼却没问题。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那妇人得知金小叶下次再来县城要半个月后,就拿出一串钱,让金小叶下次过来的时候,在村里买只公鸡给她带过来,还拜托金小叶帮忙把鸡杀好褪毛。

如今市面上卖的都是活鸡,但这妇人不爱杀鸡。

金小叶收了钱,一口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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