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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东方朔汉廷混迹李少君辇下修真(2 / 3)

一无遗落。

至七岁,圣智通彻,改名彻。

辛丑改号建元元年。帝雅尚儒术,诏举贤良方正。

广川董仲舒少治《春秋》,与帝子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尝梦蛟龙入怀,学业大进。一日有客请曰:“天将雨矣。”

仲舒戏之曰:“巢居知风,穴处知雨。卿非狐狸,即其老鼠。”客旋化老狸而走。

至是凡三对策,皆切时敝。帝称其第一。拜江都相。

帝初即位,尤敬思鬼神之祀。

御史赵绾荐其师申公为当今大儒,帝遣使迎至,躬问治乱之道。对曰:“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帝以为太中大夫,赐舍鲁邸。与议明堂、巡狩、政历、服色之事。

窦太皇太后好黄老言,不悦儒术,以其文多质少。

云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俭德而浣服。帝以其少子庆为内史,因废明堂事。

申公亦疾免归鲁设教,后数年卒。

癸卯三年,帝招天下文学才智之士。由是庄助、朱买臣、邹阳、司马相如皆至。

冯唐年九十,不能官,以其子遂为郎。

闻枚乘之才,遣使召之,中道而卒。乘子皋有捷才,年十七,赴阙自陈,拜为郎。济南终军陈言,亦拜为郎。

是秋,平原东方朔上书曰:“臣少失父母,长依兄嫂,年十二学书,三冬文史足用。十五学击剑,十六诵诗书,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钲鼓之事,共四十四万言。今年二十二,长九尺三寸,口若悬河,齿如编贝,勇如孟贲,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以为天子臣矣。”

帝令待诏公车。

朔父张夷,字少平,自言出山二百岁,视其颜若童子。妻田氏,文帝后元五年冬十一月朔,生子名朔,三日而田氏死。

夷弃朔于道,邻母拾归养之。

时东方始明,因为姓。岁馀,夷亦不见。朔年三岁,常向天上指挥独语。

年六岁忽失去,累月始归。邻母异之,问在何处,朔曰:“儿遇河间玄俗,号谷布子,云学道得仙,为太上真官,令儿师之,受阆风、钟山、蓬莱及神州真形之图。”邻母以为诳,不容出外嬉游。

逾年,拘约少疏,魆地复去,期年而归。母怒,数之曰:“汝行经年,一归,何以慰我?”

朔曰:“朝发至紫泥之海,有紫水污衣,仍过虞涧湔浣,偶息于冥都之崇台,暂一卧。东王公遣青童招儿啖丹栗霞浆。

食既多,饱闷欲死,饮玄天之黄露半合乃苏。夕还,遇一苍虎伏于道,骑之而行。

鞭捶过痛,虎啮儿伤脚,即下匍匐至鸿濛之泽。

见一方面妪,采桑于白海之滨。俄而有黄眉翁至,指妪而语儿曰:‘此母昔为我妻,托形为太白金精,同游于章贡间,我改名金华。有天台王君之女来投胎于母,名丽英,长而貌美,留于山中修道。我与母复游平原,又得汝来托生。未几母化,故我隐至会合。汝亦此星之精也,今去家几万里,来此何为?’

儿以受谷布子图,游紫海,饮王公浆及被虎啮伤事告,母悲嗟抚我,裂青布囊裹之。

儿问黄眉翁根由,翁曰:‘我却食吞炁已久,瞳子皆有青光,能见幽隐之物。仙家三百年一洗髓,二百年一伐毛。我生来已二洗髓五伐毛矣。儿亦有根,故能遇我。然相聚有日也。’

二人遂携手渡泽而去。儿即归家,觉痛顿止,乃脱布挂枯树上,布忽化龙飞去。”

邻母闻是无据之言,怪其诞妄,遂不甚爱惜。

是岁母死,母有己子成人,葬母于父茔。

朔年十岁,育于兄嫂身旁,举家敬其才敏好学。既长,字曼倩。

时虽在朝,禄甚薄,乃诒侏儒。适帝过侏儒,号泣顿首曰:“东方朔云,将尽杀臣等。”

帝召问之,朔曰:“侏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

帝大笑,因赐待诏金马门,遂得亲近。

朔常观帝颜色喜怒,乘时进谏,多所补益。

帝常赐之侍食,食毕,怀其馀肉,衣尽沾污。或赐以缣帛,朔即担揭而出。其后屡赐钱帛,以之娶少女于长安。

同居三载,生三子。只留其子,自以食物喂之,即令少女别嫁。其所用什物,尽与将去。人皆笑其痴。朔曰:“如朔者,所谓避世于朝廷间耳。”

尝酒酣据地歌曰:“陆沉于俗,宫殿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芦之下?”

帝喜微行射猎,朔谏以鱼龙莫辨,其后屡遭人侮,深服朔之先见。自此,所言,帝多听之。

甲辰四年,有民擅杀上林之鹿,帝怒,令收民杀之。朔曰:“此民固当死,臣请召至数之。”

拘民至,朔当廷曰:“汝擅杀上林之鹿,一当死;使帝以鹿杀人,二当死;且匈奴有急,将驱鹿触之,三当死。速拽去受刑!”

帝曰:“子休矣,为朕赦之,勿伤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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