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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家有逆女此生不嫁(1 / 3)

“坦白说,不是我学不会,而是我根本没想过要去做这些是他们认为应该做的事。因为这些都不是我一生中想要拥有的东西。”

这是墨善回应关心她独自在外生活多年的初中同学华雪雁的一句话。说这句话的时候,比她小三岁的那些初中时候的女同学,有几个都已经结婚生子了,包括华雪雁。

华雪雁是墨善初中时候的‘死党’之一,是在初中时候最早一个向同学们灌输单身主义思想的佼佼者,却也是最早一个大学毕业就结婚而离开‘单身家族’的带头人,为此,她还欠着墨善一顿当初说定谁先嫁就谁输的赌资,谁输了谁得在县城最好的酒店摆一桌饕餮大餐,至今未清。

那时候,这帮能考入县一中的女孩子们就有着不可思议的人生观,对于农村那些古老的婚姻习俗有着出奇一致的观点,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出嫁从夫,相夫教子,恪守妇道’等等,可以都是她们这些身为女儿的人所应该尽的责任。但女儿这个称谓,只是一个人的位置和身份而已,她们只是作为一个人的一生过程中众多组成部件里的一部分。而作为一个完整独立的人,应该拥有的,是一个完整独立的思想,而不是一个性别或是一个身份。

即便上述一切都是作为封建残余之下的女子责任,她们也情愿做个不负这种责任的人,而不负责任的人,就会成为世间第一快乐的人。

但是,许多年过去,年少青春的美好愿望与不负责任的誓言,再回头想起,已显得那般幼稚可笑,除了一个墨善,所有当初入过‘单身协会’的同学,在现实中成长并成熟起来,早就想不起自己在十六岁之前的花季岁月里,也曾无知过,冲动过,做过错,使过坏。

“让亲人痛苦也好,让世人唾骂也好,我保留自己应有的思想独立和独身自由的权利,如果他们一定要为我的单身主义而痛苦并唾骂我的话,”墨善又补上一句:“那也只是他们吃饱了撑着的多余。他们永远也不会相信,最封建的制度里,也没有不结婚就是犯法的规定。”

墨善到三十岁的时候,比她小的那些初中女同学,也都成了她无话不谈的朋友。特别是毕业后依旧嫁在县城也在县城工作的华雪雁,与墨善联系从不间断,关心墨善也最多。尽管墨善多次向她声明:“亲爱的,鉴于我自身不喜欢人多、也不喜欢孩子等诸多不负责任的弊病,我现在可以确定地告诉你,我依旧比较适合、也乐意、并决定做一个独身主义者。”华雪雁仍旧像没听到似的时不时要对墨善作一番开导:“你这想法是错误的,等以后老了就会后悔。”

再后来,墨善因华雪雁要求,带着去看望重病住院中的大姐墨婉后,结伴去了一所女子佛学院旁听参禅的时候,与讲授佛法的主持约定:“等我处理完这凡尘里的俗事后,一定会到您修道的地方度过余生。”

此时,有心跟佛结缘的墨善,已经早过了四十不惑之年,看不到贪嗔痴狂,听不出悲凉落寞。而她身边这个年近四十的朋友,也离了婚并一直独活着,所以,华雪雁听出墨善有‘出家修行’的意思后,是一点也不觉得惊诧。只是很不甘于被认为失去了好奇心地问她:“亲,在你三十岁之前,你是如何做到这不入俗世的独树一帜呢?”

“什么叫不入俗世?”墨善与华雪雁一道拜别主持师傅,离开佛学院,边走边说:“亲,你把我看高了。我一直都是个俗人,自然是活在俗世之中,做着俗之又俗的事。不结婚,不嫁人,只是我个人的一种生活习惯而已。我说过,我是个自私的人,我不会为了别人而更改了我自己的生活习惯。”

“你这是什么鬼话?”即便走过结婚、离婚、生孩子全过程的华雪雁,依旧跟墨善一样童心未泯,她提手捶了墨善一粉拳嬉笑道:“你若自私,你就不会把每月几百块的工资全寄给老同学老金补贴大学生活费;你若自私,你公司的领导和同事根本不会这么敬重你;你若自私,我们这群老同学肯定不会跟你交往到现在;你若自私,你就不会借钱给你弟弟做生意;你若自私,你就不可能借钱给爸妈盖房子;你若自私,你就不会有赡养父母的孝心;你若自私,你就不会拿大姐当亲娘一样护着疼着;你若自私,心里装着就不会都是别人,唯独没有你自己,才辛苦到这个年纪,也没想到要过上跟我等一样结婚生子的安逸日子。”

“嗯?”墨善本来想问老朋友一句“只要结婚生子”就能过上永久安逸的日子么?

但随即想到眼前的老朋友与二姐墨蓉一样,已经离婚了。墨善可不是母亲莲花那样的人,专门挑些一击即中的话语,来戳痛对方的伤疤而赢得口舌之争。

离婚在当时虽然很常见,但绝对不是闹着玩似的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就离婚,总归是两个人有了过不下去的缘由才不得不去分开去离婚,肯定有难言之隐的伤痛而不便提及或揭露,哪怕是无心之失。

“想过的,亲,”墨善顺着华雪雁的语气说:“但那只是一个小女孩应有的儿时念想。时间,不仅能教人以成长,也能教人以衰老。她会让天真无暇变得成熟老练,也会让那些貌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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