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医的事情告一段落,师傅思来想去还是打算教会自己一门手艺,要不然日后出去了也丢人,别人还以为云雾山徒有其名!
学医不成,那就学武吧。
本来想着,秦家那个情况,徒弟学得一手医术也能有一席之地,日后行医救人也有靠山。
学不成,就学不成,换一个。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干啥都可以,不是非要拘泥于某一个东西。
可惜了,师傅后来叹了很多气。
明明看着根骨不错啊,咋地就教不会打架呢,云雾山弟子不少,各有各的出路,唯独就是武功这一点儿。
几乎没有弱的,谁出去都能接个几招,不说天下无敌,也不会被人按着打。
咋地,这个小徒儿这么弱鸡,招式明明学会了呀,一打架,一动真章就抱头鼠窜,那可不行!
好在师姐另辟蹊径,不会打架,只要会跑也是可以的。
打不过,那就要跑得过,各人有各人的办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师傅和师姐废寝忘食,终于给自己找到了合适的功法。
师傅和师姐愿意称之为踏雪无痕,雁过无声。
也就是后来自己修行的身法,虽然不适合打架,但也没有人能伤到自己。
可惜,回了京城,这身法没有多少用武之地。
倒是生疏了不少。
所以,胖了这一点秦秋秋还是很在意的,身轻如燕,能避开所有师姐所有的攻击,那是她出师的高光时刻,可以说此刻应有掌声。
早知道,今日是如此的状况,当初就不应该选择嫁人。
和师姐闯荡江湖未尝不是一番造化。
可惜,世事无常,却没有如果。
就连重生这件事情也是。
如果能在自己回京之前,或者嫁人之前醒过来该有多好。
偏偏要在……
好在,如今也不晚,一切都来得及。
师姐,对于天下的各种东西都很好奇,不管是人还是物,所以她一直都是想出去看看,出去走走,游历天下。
而自己,一直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师姐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佛系的人,简直就是摆烂王,连梦想都没有。
哪里知道,自己有一天居然会想着要成婚,师姐觉得下巴都惊掉了。
人其实就是这样,缺什么就补什么,清冷的人会羡慕热烈的人,张扬的人也可能会被冷漠的人吸引.......如此种种应该算是互补吧。
就是自己这个摆烂王也会被热烈张扬的人吸引,没有例外。
当初回京城的时候,多巧啊!
人海茫茫,她就看见了红衣打马的少年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好俊俏的少年郎。
那一刻,突然明白了山下那些小姑娘看见山中猎户阿虎为什么会痴痴回首┏(^0^),为什么会西子捧心了。
那个时候,只觉得她们聒噪,不就是一个露着赤膊,满身腱子肉的男子嘛。
她们要是见过我山上那些不长露面的师兄,不知道会不会激动得晕死过去。
师姐当时只笑自己不开窍,毕竟见过更好的,一般的庸脂俗粉自然是入不了眼了。
只有见到了更好的,才能明白,到时候你就会不可自拔,难舍难分。
一语成谶。
入京城那日,她只是一眼就入了心。
原来,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师姐闲来无事教的那些东西突然就悟了。
你看,人就是这样,时间地点刚刚好,甚至那一日的阳光都是偏爱我眼中的人。
光影打在他身上,像是镀了一层光,一切都刚刚好。
微风拂过,少年的衣袖飞扬,长发起舞,后来一切的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起来。
即使,自己看过他冷冽的背影的决绝,也还是会被记忆中的那个少年惊艳了年少的时光。
大概这就是师姐说的白月光,白月光,朱砂痣。
令人惊艳的也许是那个白马红衣的少年,他的意气风发,任何人都代替不了。
即使是后来的唐春和,也终究不是记忆中的那个一眼就能闯进心里的少年。
罢了,也许起因就是一场见色起意罢了,狗屁的一见钟情,本质就是自己见得太少了,被男人迷了眼睛。
如今,也算是有了一个了结。
我们相逢于人海,我亦将你归还于人海。
“紫衣,我们给师傅他老人家也备上一份年礼吧,比往年的更多,更好,今年也算是新生,该有更好的未来,是值得庆祝的。”
云雾山呢,路途遥远,等送过去也不知道能不能赶得上。
得找一些能放的久的吃食,师傅说人这一辈子都是有口腹之欲的,他这些年放下了许多,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