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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澄清(2 / 2)

手镯,款式很多,琳琅满目,挑的人眼睛疼。

年少不可得之物,终将困其一生。

以前,最羡慕的就是班上女同学戴着的银手镯。

那时候的银手镯,不是简单的银手镯。而是被赋予了特殊意义的银手镯。

象征着父母的宠爱。好像有了那个银镯了,就有了父母的在意。

就可以证明自己也是那个掌上明珠,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一直想有个银手镯,一直没有。

现在,自己有经济能力买了,却感觉自己买不到以前想要的银手镯了。

有些东西,错过了。再拥有,就不是以前想要的了。

晚上,客厅内。

秦丽梅一贯的开场白,“齐诗,你说说你干什么好事了?”

“你非要把这个家,搅的乌烟瘴气的,你才满意是不是?”

我看了一圈也没找到林意琪的身影,看来是长记性了。知道我今晚回来,才特意避开我。

我没说话,静静的找了个角落坐下。

没一会儿,母亲来了。

母亲可比奶奶直接多了,一过来就是一个情真意切的巴掌,我拉住了母亲的手腕。

李青玉,“怎么,现在我还打不得你了?”

“你跟沈家说什么了?”

“人家闹着要退婚!!”

“齐诗,我在跟你说话!”

“你听到了没有!!”

我,“我告诉他们,我不能生育。”

“所以,他们就要退婚了。”

听到这话,母亲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乐的合不拢嘴。

李青玉,“你是清朝穿越来的吗?”

“你不知道有一种存在叫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

“需要我给你科普吗?”

“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虽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而且,如果在非婚生子女出生前或后,其父母已经结婚,应认其为婚生子女。”

“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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