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斯人老成精,立马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笑着解释道:“我想你误会了什么。”
“这也是我极力推荐你投《Cell》的原因。”
陆时羡立马想起了当时的场景。
当时,在投递期刊上,他和诺克斯产生了不一样的观点。
以这篇论文的水平,投CNS是肯定的,但也有三种选择。
他倾向于《Nature》,在他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容易进行抉择的事情。
论文所属的前沿问题都是人家《Nature》亲自提出来的。
既然提出了问题,那他们一定希望有人去解决这个问题。
那他们论文的被需求度就很高了。
所以投递到《Nature》是非常具有理论操作性的做法。
但诺克斯对此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当时他极力推荐投递到《Cell》。
虽然有些不理解,但陆时羡也没多问。
诺克斯才是实验室的大Boss,而且比他年长这么多,自然有他的道理。
现在看来似乎有他所不知道的门道在里面。
诺克斯很快揭晓了答案:“看来你对期刊的历史不太了解。”
“不然你凭什么以为创刊于20世纪的Cell,能够能够迅速崛起,并跟上个世纪就已经成名的Science与Nature平起平坐?”
“你要懂得,Cell主刊是生物科学专业期刊,而Science与Nature是全学科领域综合期刊,能够做到这一步,没人能够小觑它,或者说是背后的编辑部。”
听到这,只是稍一点拨,陆时羡已经明白。
不过,诺克斯的声音依旧在继续:“实际上,期刊的好坏取决于编辑。而近十年来,在他们的高要求下,Cell的发文质量隐隐在S、N之上。”
“根据我个人的看法,性质不一样的期刊其实很难去做比较。但无可否认,现在它的IF已经达到了31.95,跟S、N不相上下。”
“所以,我个人认为,目前的Cell拥有着更好的环境。”
“说起来,现在学界刚刚还闹出一个大笑话。”说着,诺克斯都差点憋不住笑意。
“什么笑话?”陆时羡来了兴趣。
“就在之前,MDPI创办了期刊Cells蹭Cell的热度,现在学界都在看热闹。”
经他这么一提,陆时羡也想起来这个信息,也跟着大笑起来。
说实话,论起碰瓷,“康帅傅”、“奥利粤”和“特仓夫”都只是喝人家洗脚水。
但还别说,Cells后来的IF最高还上过7.66,这是很多老牌期刊都无法做到的成绩。
在陆时羡看来,其实它的出现对于寡头雄踞的期刊圈来说,不见得是坏事。
笑话说完,两人打了个招呼分别。
而论文被录用的消息,也很快被传到项目组里,当即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哪怕在米国,论文成果刊登到《Cell》上也是极其了不得的成就。
其余人纷纷向第一组的成员道贺,心中羡慕无比。
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消息。
于是在许多人的共同响应下,陆时羡直接两个大汉挽住手臂被拖去了酒吧。
挣扎无果之后,他也就放弃了,毕竟他也很高兴。
辛苦这么久,放纵一次享受一下也是情理之中。
不得不说,米国佬生活仪式感真的很足,有时候为了一件或大或小的事情,就能举行一场Party。
在兰伯特轻车熟路的介绍下,很快一行十几人来到戴维斯小镇里一个僻静的酒吧包间里。
“为了依米!”
“为了梦想!”
“为了自己!”
“Cheers!”
所有人举起酒杯,享受此时庆祝的时刻。
但一杯过后,已经有人冒出来搞事情。
“陆,说实话,在这里坐着的人大部分都要感谢你,我是其中之一,没有你的点拨,说实话我现在可能还在纸醉金迷中。”兰伯特举杯向陆时羡示意。
在他的带头下,很快依米项目所有成员都挨次跟陆时羡碰杯。
陆时羡既然已经开了兰伯特的头,后面的自然很难去拒绝。
于是......
......
晚上,凌晨一点。
"呕......"
蹲在马桶前的陆时羡刚刚有多意气风发,现在的他就有多狼狈。
高度的酒精麻醉着他的神经,说实话这一刻他无比怀念国内掺水的白酒。
可能是老陆家的基因遗传,他对于酒精的抗性还算可以,至少几杯下肚是问题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