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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一十七章 男人也有盛世容颜(1 / 2)

这样的演唱风格在现场确实是极有煽动性的,孙南出名的歌曲,往往是这种居多。

但是抒情歌、小歌,以他的技术演唱出来,往往给人一种不走心的感觉。

其实这个不走心的问题他也冤枉,是由于他技术上的特点导致的。

若是抛开所有偏见,只讨论唱歌水平,他真的还是很厉害的。

他有着科学健康的唱法,牛逼哄哄的发声能力,强悍无比的声带机能,稳如狗的现场稳定度,国内最顶尖级别的高音水平。

国内同时具备这几项条件的歌手其实是凤毛麟角的,他的先天条件摆在这里,加上他的咽音和高位置共鸣都掌握得相当不错。

他的音准和气息真的是教科书级别的精准,这需要的是长时间科学训练换来的扎实基本功。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他的歌曲难度是不低的。

可是唱功强悍如斯的他,也有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那就是听众的审美和歌者的唱法都一直在不断进步的二十一世纪,这种缺点只会被放大。

他的唱歌声音表情单一,歌路窄,快歌几乎完全唱不了。

也就导致了他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晚会歌手和现场飙大歌的歌手,但却无法成为一个走心歌手。

而当你无法成为一个走进听众心里的歌手,你唱歌是很难打动听众的。

怎么说呢,总结起来就是:唱歌套路浅而且还讨人厌。

他的“一招鲜”使他一夜成名,一度成为了国内最火

红的歌手。

但是他唱法上面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他在歌坛蓬勃发展新人辈出的今天,有几分廉颇老矣的悲凉。

实际上,孙南自己很了解自己声音里的缺点,也明白刘清山这么做的原因,但除了心头上的感激之外,他并没有多说些什么。

两位真正的音乐大咖合作的作品,所碰撞出来的就不是火花了,而是音乐艺术上的升华。

虽然对孙南来说是首新歌,但熟悉之后的全身心投入,令整个录制工作也不过耗费了短短的二十几分钟。

因为主音全部来自同一个人,刘清山的和音部分仅仅是情绪饱满时候的添加,并不影响孙南的正常录制过程。

但强弱、粗细、明亮沙哑的对应性和音,多多少少会影响到歌曲意境的深度问题,就会让整个录制过程出现细微处的不太衔接。

两个人重复录制的原因就在于此,好在经过了磨合后的质量也在稳步提升当中。

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各不相同,就是由于二人选取了不同的侧重,和不同的共鸣,但是核心的发声方法是一样的。

而且两个人的音准、声音稳定度都不错,进而使得孙南对这首歌的驾驭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是演绎能力不再是发声能力的倒数,情感丰富了。

二是节奏感从负数变成了律感十足,音色审美不仅丰满而且形色俱全。

歌曲律动和节奏感的开发出来,将这首歌带上了另一

个境界,复杂的切分让歌曲变得高级了太多太多。

两个人的和音营造出来出色的律动、节奏感、乐感,已不再是空洞乏味的芭乐抒情,而是律动复杂、节奏感强烈的优质音乐作品。

因而这首歌的品质就是把歌曲演绎得更走心、更讨人喜欢了,唱歌说到底是要感动别人,而不是自嗨。

这么明显的变化效果,让一直在反复听取录音的孙南,一时间两眼含泪,显是内心的激动已然无以复加。

感受到他情绪上的变化,刘清山却没时间探究这个问题,因为接下来他还要录制金溪善的单曲。

这首歌叫做《Fly》,华语的翻译就是飞,一首藏语混搭House。

其旋律和风格新颖而富有开拓性,节奏感十足且极具辨识度,让人仿佛身临高山之巅,具有极强的气氛带动感。

它是后世的一首藏语神曲,原唱者是一对藏族小伙子,这个组合的创作水平很高,其代表作就是这首旋律让人中毒的《Fly》。

它也一度成为当年的潮人必备曲,风格上接近于说唱,发行之后口碑爆棚。

这首歌在电子质感中巧妙地融入了民族式的旋律和乐器,一如既往地继承了母语音乐的藏族韵味。

藏语在华国虽是小众语言,整首歌绝大部分国人都听不懂什么意思,但是一听旋律,都莫名其妙地被带动起来。

其实歌词部分很正能量,都是在讲些道理,并没有任何说

唱或嘻哈惯常使用的负能量。

尤其是久听不厌的欢快旋律,让人听了能很容易地摆脱了藏语歌本身风格的束缚,那感觉真的就像标题的字义一样,让整个人的情绪真的飞了起来。

刘清山对藏语也不擅长,之前把词谱交给金溪善的时候,她就缠着次仁拉索,一字一句地给自己翻译,可见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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