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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学写小作文(1 / 2)

路佳读小学三年级了,三年级要开始学写小作文。

说是写作文,其实就是要求能通顺地写一段话,没有错别字,也就不错了。

因为许多孩子连字都认得有限,组词造句都完成不好,更别说写出一段完整而有主题的话了。

班上造句闹笑话的多了去了。

有一次,路佳妈妈在黑板上写了:猪、妈妈、喂、房间、在、外,几个大字,要求大家连成一句话。

来看看大家是怎么组合的吧:

第一种,根本就不懂什么是造句(写话),直接把题目一字不差地照抄下来。

第二种是这样的,妈妈在外喂猪房间,喂猪房间?谁懂?

第三种是这样的,猪妈妈在外喂房间,猪妈妈?可笑不?喂房间?房间需要去喂吗?真的是脑洞大?

第四种则这样的,猪妈妈在房间外喂,好吧,就当是猪妈妈,那她在喂啥呢?

真的是一窍不通!

好不容易看到了正确的第五种:妈妈在房间外喂猪。

全班二十九个人,只有路佳,唐雪和廖健三个人完全做对了。

你想想这种水平,要写一段话出来有多难。

但是,教学任务是这样安排的,当然得按这个进度走,在三年级下期,每周就有固定的两节课作文时间。

老师要求,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总之只要是有趣的,有意思的,都写下来,确定一个名字,那就算是一个小作文了。

如:以“赶场”为题目写作文,大家就可以把去赶场看到的好玩的,好吃的都记下来,只要语句通顺,尽量不要有错别字就可以了。

因为那时候,许多小孩子是很喜欢跟着大人去赶场的,赶场能看到好多有趣的事,还能买到零食。

老师好像是说得很明白了,可大家还是一头雾水。

正应了那句:茶壶里的汤圆倒不出。

一到小作文时间,很多人就开始焦头烂额,抓脑壳,咬铅笔芯,因为实在不知开头第一句话怎么说。

而路佳就不一样了,由于她平时爱看书,特别爱看报纸,就知道了很多信息,她会这样写到:在党和国家的英明领导下,国际国内形势一片大好,人民群众积极性很高,大家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兴修水利工程的革命活动中。

这是她写生产队的人修建堰塘(蓄水池)的开头部分。

接下来她会选一两个主角,记录他们精彩的劳动场景。

最后得出结论:劳动最光荣。

相比那些连一句话都写不清楚的人,路佳的作文堪称大作。

连妈妈都有些奇怪,路佳怎么能把作文那样写,可路佳说了:报纸上文章的开头不都是那样写的吗?我想这样写肯定能得高分。

确实,能写出那么一大段文字,还能语句通顺,很少有错别字,不给高分都不行。

因此,路佳的试卷无论是妈妈自己改,还是拿到公社统一改,都是能得高分的。

其实后来路佳回忆,自己当时对所谓写作文也是一知半解,觉得只要有话说就行,管它什么话,先把它们凑在一起再说。

因为她报纸读得多,看上面每篇文章都是伟人,国家,党,中央这些词开头,心想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搬上去,至少可以凑字数。

结果歪打正着,老师评语:本文有政治觉悟,语句通顺,错别字少,是一篇不错的作文,加油!外加几个感叹号!

路佳其实真的不知道什么政治觉悟,只是想,既然报纸上都那样说,肯定就是好的,就没错。

后来,到了四年级,许多同学们也慢慢开始,学着像路佳那样写作文,他们虽然写得是前言不搭后语,通篇错别字,但至少字数有了增加。

到了五年级,作文课更重要了,因为作文在语文中要占四十分(满分一百分)。

路佳慢慢也体会到了,作文不能老写报纸上那些套话了,那样开头显得很生硬,很模式化,有生搬硬套之嫌。

她开始注重观察身边的一切,开始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学会了记笔记),把那些有趣自己觉得有意思的事件记下来,作为作文素材。

后来路佳在写作文时,就更加接地气,更加生动了。

五年级的上期,公社组织五年级作文大赛,要求同学们:自己确定题目,写身边熟悉的人或者事,语句通顺,错别字少或无错别字,语言丰富,生动,有激情。

许多人选择的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我的老师”“我身边的活雷锋”等比较大众化题目。

而路佳则另辟蹊径,选择写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次偷盗行为,着重刻画人物的心理变化。

她的题目叫《偷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几个小伙伴约她去偷生产队的桃子,她很犹豫,进行了很久的思想斗争。

她想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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