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出了村子以后,在余大明的带领下在一片较周围要缓和许多的山坡上找到了一条小路,爬了上去。
小路是红泥路,因为雾里村的气候湿润,走起来有些困难。
而夜晚湿气又重,林廷他们脚踩上去可以说是一步一陷了。
林廷他们也猜想光子可能会在路上留下脚步,可泥泞的小路上乱糟糟的,人脚印、牛爪印、马爪印比比皆是,到处都坑坑洼洼的,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余大明见状不由叹气,便告诉两人打起精神,说他们可能需要做把林子里的路全部搜索一遍的心理准备了。
不过他会带众人先走比较大的路,因为在那些路上视野更好,说不定能够见到光子帐篷的灯光也不一定。
说罢余大明打头阵进了林子,林廷用手肘抵了抵平头让他第二,而林廷自己则走在了最后。
余大明是当地人,比他们熟悉地形,走第一个是毫无疑问的,而三人之中林廷的身体素质又要比平头好得多,为了避免平头掉队或者遇到突发状况,所以林廷便走在了最后。
换言之,余大明打头,林廷殿后,而平头在最安全的中间。
三人在密林中穿行,夏日的夜晚,森林中不仅仅有萤火虫,更多的,是蚊虫苍蝇,而且个头不同于城市中的,每一个都大得吓人。
夜晚的森林其实并不安静,偶尔是草丛发生“簌簌簌”的声响,一会又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某种动物的低吼。
三人出来得仓促,除了余大明穿了一双很旧的皮鞋以外,林廷和平头都穿的是运动鞋。
走路是肯定没问题,但才走了十多分钟,林廷便感觉他的裤腿已经湿了,晨露雾气,正是在这段时间开始积蓄。
如果不是有前人一脚一步踩出来的山间小路,恐怕他们情况会更糟。
踏在那些低矮的草皮中,且不说会不会突然踩到什么动物,光是坠在草上的液滴不出两分钟就可以让他们洗一次脚了。
余大明带着两人先顺着最大的一条山路找通了头,一路上除了偶尔需要了荆棘挡路需要绕路以外,好在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但当他们来到尽头时,却仍旧是黑黢黢的一片,哪怕用手电环顾了一圈,又叫了光子的名字好几声,周围依旧是一片死寂。
“看来不在这里。”余大明眉头紧蹙,“走,我们去下一个地方。”
林廷点了点头:“这次我先走吧,余大哥,你帮我指一下路。”
“行,走……那边!”泥泞的土路上不好换位,余大明对此并没有意见,而是迅速找到一条路边的岔路,用手电筒的光打了过去。
确认好方向,林廷不再多言,只是拍了拍身后平头的肩膀,便往前走去。
他知道,这种难走的山路对于平头来说是一种折磨,平头一般都在寝室学习,身体比从来不运动的他还差。
他们三人就好像一个区间,光子是肌肉猛男,林廷是正常人,而平头嘛……算是林黛玉。
为了节省体力和时间,三人都很默契地没有说话。
转身走下坡路时,林廷和平头的鞋子已经完全湿了,脚泡在湿透的袜子里,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的。
但要是没有袜子的缓冲来走泥泞又陡峭的山路,恐怕脚就不止难受了,可能顺便都会破皮。
而且穿袜子还有一个作用,就是防蛇。
在山里,路过的每一个草丛中都可能会有一条狰狞的毒蛇静候猎物的到来,所以防护是很有必要的,一般上山探险的人会选择穿专业的高帮靴子。
不过他们没有那条件,已经湿透的袜子好歹还能起到一点作用,是绝对不能脱下的。
不一会儿,三人已经走上了另外一条山路,这条山路是黄土路,相比于刚才那条要窄得多,而且周围长着的野草也更为茂密。
手电筒的白光打过去,草叶上的露珠反射出晶莹的光华,如同天上闪烁的星子一般。
好看是好看,但同时也代表接下来的路会更难走。
对此林廷也不由苦笑,因为他脚上已经被水泡得冰凉凉的几乎麻木了,就算在水里走上一趟,估计也就这样了。
林廷走在最前面,一步一顿,每一次下脚都必须找好位置,不然山路忽然塌方或者草里有东西,都够他喝一壶了。
接下来是沉默行路的几十分钟。
白日里看起来闪闪发光的山林风景被夜晚的黑附加上了一层神秘,因为人们并不知道其中隐藏着什么。
其实,人类并非害怕恐怖,而是害怕恐怖带来的未知。
林廷和余大明不断改变头尾顺序,三人一路探过了一条条山路,可惜仍旧没有找到光子的踪迹,也并没能看到灯光之类的。
在难行的山路上这样折腾,体力消耗无疑是巨大的,一开始三人还偶尔能说上一句话,但后来,改变位置都是用手势一挥就完事了,指路也只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