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很多不同的理想,我的理想并不是有老婆有孩子,比起那些我更喜欢学医。”
这秦叔叔,讲话真是太直白了,他这性格确实是不容易找到老婆,可他也不一定要找老婆,他喜欢一个人过,虽然想法有点自私,他确实是喜欢安安静静的生活。
现在的年轻人都住在大城市内,只有他一直喜欢山里的生活。
他性格本来就慢吞吞的,生活在山里,从来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除了天黑和晨光,他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变动。
慢节奏的生活才是他最喜欢的。
除非遇到一个和他一样性格上差不多的女孩,他有可能会结婚。
但现在的女孩都喜欢城市中的纸醉金迷,他只怕要一辈子当光棍了。
聊了几分钟,气氛似乎有些不一样了,谢砚的手也不抖了。
黎歌再次躺在沙发上,她看着谢砚说:“师兄,如果你手还抖,那那就再等等,扎错了挺疼的。”
谢砚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歌儿,你放心,我每次扎小白兔的时候,小白兔都不疼的,扎你也不会扎疼的。”
黎歌心底暗骂我靠,这是拿她当小白鼠实验呢?
“师兄,可是我不是小兔子,我这脑袋是人脑袋。”
“害!我知道,这人的脑袋和动物的脑袋,其实没多少区别的,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把眼睛闭上就不害怕了。”谢砚笑如月,非常无害。
黎歌心揪得难受,要是能给自己扎针,她真想自己扎针。
算了,为了记起之前的事情,就算疼她也能忍。
她狠的狠心,把眼睛闭上:“师兄,来吧,扎准一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