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对齐作战,晋国上下非常慎重,大夫纷纷请求占卜吉凶。赵鞅却认为,前次因为是否救郑已经占卜过一次,今次再占,是一事两占,不吉。再说了,若是假装前次不存在(当作是为出兵郑国而占,与伐齐无关),这次占卜不一定是吉。若因不吉而不出战,不知又要拖到什么时候。
侵齐一事一直在赵鞅的行事簿上记着,他已经忍了许久。他不想占卜,是因为他已经看到齐国对吴取胜,国内一定一片欢腾,这个时候出兵,一定能讨到便宜。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而非一味听天由命。
为了履行自己的坚持,赵鞅决定亲自将兵,而且还带上了他的第九个儿子——赵毋恤。
听说要征战沙战,赵毋恤兴奋得好几天睡不着,阿奴也跟着几夜没合眼。跟儿子不同,她是担忧成灾。
赵毋恤不仅晚上睡不着,白天都读不进书。他不停的摆弄武器,反复比较,不知选取哪个最合适。他最擅长用剑,可是很显然,矛、戟、戈更有攻击性。刀也不错,只是他自认为没有二哥舞得好,还是别丢人现眼了。
不对,哥哥们好像都不去,爹只带了他,他记得师傅是这么说的。这就意味着,他不必担心会被比下去,只要他愿意,带什么兵器都可以,或者都带上,哪样顺手用哪样。
这么一想,眉头登时舒展,咧开嘴,自顾自笑起来。
“一个人发笑,是想起什么事情了?”阿奴放下手中的针线,走过来问道。
“啊?”赵毋恤沉浸在对战事的烂漫幻想中,听到母亲的声音,猛一抬头,吓了一跳。
阿奴无奈的摇摇头,“看来是想上战场想疯了。”
“娘——”赵毋恤在母亲面前仍像个孩子,听到母亲的调侃,有些不好意思,“孩儿自小就爱刀剑,练了十来年,好容易有个机会展现,难免的嘛。”说完,他摸摸后脑勺,仍有些不自在。
“娘知道。”阿奴叹了口气,说道:“不光是一身武艺想展示,你的眼睛也想去看更广阔的天地。”
“是啊。孩儿从小到大都没离开过绛都,呆得最久的就是赵府的马厩牛棚猪圈,还有西效的牧场。好容易能去他国,而且还是跟爹去征服东方霸主,多威风!”光是想,赵毋恤的口水都快流下来,像是垂涎已久的一道可口菜肴终于端到面前,早已按捺不住。
“你可知战场上刀枪无眼,你死我活,凶险异常?”一想到此,阿奴的心就隐隐作痛,似乎已经收到儿子受伤的消息,徘徊在昏厥边缘。
“孩儿知道。”赵毋恤的眼睛闪亮,正色说道:“行军打仗并非儿戏,事关生死存亡,任何人都必须严阵以待,不可轻敌,不可焦躁,不可冒进。”
“嗯,总算是长大了。”阿奴轻轻叹声气。
年轻气盛,血气方刚,把战场厮杀等同于单枪匹马的打架,最是要命。需知匹夫之勇在战场上只有先锋勇士使用,而且是一鼓作气效果最好。又或者是奇兵突袭,胆识过人、膂力惊人者,深入敌境,如同利刃,快狠准的插入敌人心脏,随后便消失于无形。
若是两者皆非,普通士兵都是将军布列阵势的一枚棋子,只能乖乖听命,按部就班。
步兵者,摆成方阵,进几退几,保持阵型,或进攻,或防御;守护战车者,以战车为后盾,迎面退敌;骑兵者,或快速冲阵,突破对方的防线,或是先发制人,抢占先机。
无论哪种,都是在将军统帅的统一战略部署下,执行命令,配合作战目的。跟打架的任意随性相比,打仗有严格的纪律要求。执行命令是天职,一旦违令,轻则处罚,重则处死。
阿奴是在狄国长大的女子,虽然没有亲自参战列队,所幸有所见证。她是部族子女,游牧民族四处迁徙,为了水草物资,各部落时常刀兵相向。从小耳濡目染,她早知晓行军作战的基本要义——有组织、有策略的攻防,方能取胜,逞血气之勇,只会累人累己,全盘皆输。
“我是娘一手带大的,绝不做有勇无谋的匹夫。”赵毋恤拍胸口跟娘保证。
赵毋恤自小习武,除了天性喜欢,阿奴的启蒙至关重要。如果说他跟哥哥们比有什么优势的话,就是他的处境卑微——事有利弊,物有两面,说是就是他。
赵鞅的夫人侧室都是养在深闺、识文断字、顺从乖巧的传统女子。阿奴跟她们不同,她自小生长的环境是开阔的草地,每日与蓝天白云为伍。骑马、射箭、拳脚是草原子女的基本功,一为防身,二为生存。
尽管她被迫来到赵府,人被困住了,心仍向往自由。在周舍、尹铎还没为赵毋恤延请师傅教授之前,她已经对赵毋恤进行了基本的启蒙教育,尤其是武学方面。
不必拘泥于宝剑名刀,树枝、木棍也能作为兵器练手。对一名稚子而言,学武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有所启发——凭借身体再配以相应的工具,可以轻易击倒比自己强壮的目标。学习这些招式的同时,阿奴也会一边干活一边教他认识昆虫、家畜、五谷杂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