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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4 章(1 / 3)

由于杰森得去和迪克换班蝙蝠侠,提姆因为感冒被拘在家里当后勤,达米安还要兼顾高中学业的同时定期去泰坦帮忙,一时间,柯利福案牵扯出的一系列后续就得布莱雷利自己去收拾了——他原本不太想夔娥和阿尔塔蒙掺和这种有关性犯罪的案子,那太过……恶心。他们还是去给超人和神奇女侠替替班,做点没什么负担的好事为好,没必要非要恶心一下自己。

以往他们遇上这类事情,都是快刀斩乱麻地全部先痛打一顿再吊个三天三夜,保证对方瘫着出席法庭。

事不关己之人才能以洒脱的方式处理一切然后离去,顶着布鲁斯的脸和身份,无形之间好像也承担起了部分属于他的责任,尽管布莱雷利对享乐没兴趣。谁都知道,他早年努力赚钱主要是为了平账。

“是不是有种富二代突然发现自己要继承产业时的惊慌感?”

“比喻不错,但我成为富二代才半年——话说这其中的因果是不是倒置了?”布莱雷利摘下头盔,把机车停靠在一旁。“……话说你跟着来干什么?”

史蒂芬妮从高墙下跳下,她的身形灵巧,落地时也悄无声息,像一只野猫,足底生着看不到的肉垫似的:“来帮忙咯?”

“你知道我不希望你来的原因和我不希望她来是同一个吧?”

“我知道啊。”史蒂芬妮一脸理所当然:“但我不一样,我在哥谭长大。”

这句话有什么能构成因果关系的地方吗?似乎有点,但不多。

“你在这方面真的很绅士,阿莱,”她把一缕落到前边的金发往帽兜里塞了塞:“不像你那个戴上面罩就不认人的老爹。说起来,还是小葵拜托的,她担心你太累,又担心非要跟过来的话会坏你的事情。”

夔娥是可以顺手痛打一下无良的嫖客,超人可不行,超人要是多出现在哥谭超过三个小时,那第二天就非得有一部分人上街游行不可。在一些屁大点事上选择游行,倒也是一种从来只说自己是哥谭人而非美国人的市民们还没彻底脱美的证明。

“谁让那谁和那谁靠不住,”布莱雷利张口就给兄弟们造谣,他轻松地笑着,好像不是要去解决点难题,而是去参加派对一样:“很快就能解决……”

“那我就跟应该跟着去了,”史蒂芬妮下了个结论:“这样事情会解决得更快。”

布莱雷利拗不过她,只能带着她一起——他们还是分头行动。和之前计划好的一样,先有人通风报信,然后恐吓者出场,然后是心怀鬼胎的盟友出现,他们从头到尾只负责挑唆和递情报,完全隐身夜色。

“我觉得可以把锅扣给黑面具。”史蒂芬妮蹲在滴水兽上,“反正他的锅挺多了。”

“怎么不能是企鹅人?”

“也可以吧,虽然他似乎更想找杰的麻烦来着。”

……总之,不会有人怀疑到蝙蝠头上,众所周知,蝙蝠只负责重拳出击,很少——搞这种阴谋诡计。不是说他不搞,他的作风不是这一套。

话又说回来。史蒂芬妮饶有兴致地想,如果阿莱继承蝙蝠侠的衣钵,那又是什么样的呢?首先,他不是蝙蝠侠的门徒,光这个变量就足够让事情变得有趣起来;其次,他似乎对黑暗适应良好,但他和义警格格不入,不如说,他来当义警怎么看都不搭,他没有义警的……气质。

为什么呢?她掏出钩爪枪,在建筑之间飞跃。因为未生在哥谭?还是他作为万事屋比较得过且过?似乎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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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她联想起当初——他的第一次夜巡和布鲁斯拿着他身份的第一次夜巡。布莱雷利作为红雀时,散漫、从不冒进、好像没什么自己的主张,但结果就是出人意料。而布鲁斯作为红雀时——呃,好吧,他比当蝙蝠侠时还严肃。

……无他,布莱雷利只继承了他的漂亮脸庞和不知道怎么遗传到的敏捷身手,这让布鲁斯在夜巡中……很是为难。他还是能用最快的速度闪开冷刀,可他再也没办法一拳下去把犯罪砸翻,还差点没被掀飞出去——虽然落地的时候,布鲁斯及时调整了动作,并改换战术,并没有就此落了下风。

“他肯定很不爽哈哈哈哈哈。”红头罩说。他就是为了看老头子不爽才跟着他们夜巡的,不然谁乐意和这帮人走在一条道上。

史蒂芬妮赞同地点头,然后迅速撇清关系:“如果等会你因为笑过头了分心被骂,别牵连到我。”

“喂。”

……那样的“红雀”更比本人更像义警。在漫长的黑夜开始之前,她曾和杰森并肩站在某处屋顶,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真正承载了这个城市灵魂的那个人——

她好像听见身边的男人自顾自、漫无目的地低语着什么:“我要起身离开……去往茵尼斯弗利岛……”

啊,对,她听过、背过这首诗。感谢阿福早年的诗歌通识课——

“……从朦胧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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