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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章(2 / 3)

…快活是一种态度,我想没有人不赞同,那么在我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让我再讲几l句。

当人们高声大笑……是的,快活之人才会笑,然而,却不免被鄙夷,哦,那不应该……只有愚笨之人才高声大笑,这是一种不合理的共识。旧约认为,笑容是愚人之举……可欢愉是必要的,而你可知为何我要受到如此严苛的指控?因为我亵渎谎言,把真理藏在怀里,而这真理便是笑。笑是法宝!笑是灵丹妙药!哈哈哈……他用严肃对抗恐惧,而我用笑对抗他的严肃,僭主、国王、教皇!尽管笑着往他们门口撒尿!也就颠覆了所谓的圣神,我用笑赎回我被剥削的灵魂,剥削无处不在,无处不在!荒诞只有在意识到荒诞存在的那一刻才成为永恒(注3)……”

他妙语连珠,引经据典,从文学再到宗教,乃至哲学,就好像他从来不是个神经病人似的。

他的话句句暗藏机锋,胡言乱语却又不乏逻辑,他自诩与丑恶为伍,而他的那些话语更是难以叫人细想。他为笑赋予了神秘而非凡的意义,这会儿倒

是像个激情布道的牧师。只有那些最博学、思维最缜密的人才能勘破他话语中的恶意——并顺着他的诡辩往前走,最后掉进他的陷阱里去。

有人会说,这就是小丑的高明之处了。

高明,我知道形容词颇有抬举他的意味,大红,你如果有那么高见,我们等会儿再说——刚才说到哪来着?像哥谭的象征是蝙蝠侠一样,他亦努力将自己化为另一重象征,罪恶?并不,而是笑。笑有什么好讲的呢?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太与人性相关。

在围炉的夜晚,提姆曾如此说到。

虽然不想承认。杰森说,够恶心的,但我没什么好讲的,那个狗屎东西就是这样。

没错……众所周知,小丑不乏跟随者,他教他们用笑颠覆一切,也就是消解道德、严肃、法律,实际上,这点蝙蝠侠早就做过分析。在直面他之前,我认为有必要为了不太了解他的人再次重申一遍:他是一位狄俄尼索斯□□式的领袖——酒神狂热。话说没人没看过《酒神的伴侣》吧?

哦……你没看过啊,抱歉,提姆不是故意的。迪克对举手的人说。

抱歉了。提姆怀着歉意道,他接着说下去:简单来说,它展现出了一种……非理性的狂热,底比斯的统治者彭斯特用理性和秩序统治这座城市,但对底比斯势在必得的、彭斯特的表兄狄俄尼索斯希望整座城市都是他的信徒,因为他出生于这里,后来流浪到亚细亚,然而回到故乡后,他的表弟却不让居民信仰他。

——于是狄俄尼索斯便设计和挑唆女人们发疯,狂女们疯疯癫癫地赤脚出城,烧掉房屋,杀死男人,寻欢作乐,吮吸野牛的乳汁,弄死不信酒神的姐妹……

杰森一一道来,他第一次看欧里庇得斯是在……哦,死前,但好在去冥界一趟,没把这些宝贵情节给丢下。

连彭斯特的母亲都没能逃过疯狂,她也被酒神蛊惑——喂,小心!

他手疾眼快地捞起差点被发呆的布莱雷利给推下去的杯子。

抱歉。这下道歉的人有两个了。我只是突然有点……不安。你继续吧。

没人怪罪他,因为——有更多人比他还有理由不安。

杰森只好继续讲述。最后,母亲把彭斯特的头颅献给狄俄尼索斯……在清醒后痛不欲生。他们和彭斯特的父亲最后都被变成了蛇。

酒……是让人发泄暴力的一种——我很难完全将其形容为借口,因为酒确实让人神志不清。女人认为自己的酒神的伴侣,对酒神顶礼膜拜,进入一种极端的状态,排他性和极端崇拜以及暴力行事,便是□□最初的特点。

提姆交叠起手指,他低头看着地板。这就是我们需要分辨的了,长久以来,不少人给小丑歌功颂德——哼,一些外邦人。不过,在哥谭,这样的人也不少。

更是有胡扯的政治家认为,他是无政府主义的代表,他是挑战阶级的先锋,他代表了一种——底层社会的不甘。他们像为蝙蝠侠那样,为小丑编造身份,哦,小丑自己也爱编造身份。这个社会病了,这点

是没错,而看似在反抗它的小丑——就因为反抗的立场,被归类为那些不幸者,这点相当可疑。

所以,他其实并没有多关心道德啦,价值观啦之类的东西。布莱雷利顺着提姆的话往下说,有人反感这个阴暗的,且弱肉强食的社会,可小丑……他的颠覆只是为了颠覆本身,不关别的什么事……

没错,也许一些人确确实实存在着这一类的想法。迪克开口道。但这绝不是小丑的。他不带有政治属性、以及政治目的,不带任何道德意义,他不是为了大众而站出来抗命,而是在……

在利用大众。布莱雷利冷静地说,大众激情与大众癫狂。他根本就是在利用他们达成目的。在古代还能说是神明附身,而现在,只是被煽动的、不加思考的从众罢了,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狄俄尼索斯——需要一个小丑,需要一个……具体的东西作为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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