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弘新接过合同简单将上面的列举的内容快速看了一遍,双方对赌的条件是需要曹弘新一年内将这家店的营业收入达到三百万以上。
在这期间内秦墨将会按照干股形式给予他分成,反之如果他做不到这点,或者在经营期间内这间店出现亏损情况,对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都将由他一人承担。
这个条件几乎跟白给没什么区别,要知道系统给他初级产业每年的净收益都在三百万以上,而协议上写的是营业额达到三百万即可,并非净收益的三百万!
秦墨表示这个目标对于被系统选中的曹弘新来说,简直毫无压力。
片刻之后,曹弘新发现没有隐藏的坑后迅速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
对赌协议本就是他主动提出,何况上面都是按照他所说的条件拟定,现在签起来自然没什么可犹豫的。
“好了秦总。”曹弘新将签完名字的对赌协议交还给秦墨,签完这个协议后就连对秦墨的称呼都变了。
现在的他已经彻底算是秦墨手下的员工,再喊学弟显然不太合适。
“不用拘谨,私下里该怎么称呼怎么称呼。”秦墨摆手表示。
“好的秦总。”曹弘新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
秦墨哭笑不得,不过也没有再继续说,就连一旁的林凯都忍不住笑了出来,某些方面曹弘新和他有点像。
秦墨将对赌协议收起后询问道:“店铺合同的事情搞定了吗?”
“昨天就已经搞定了,合约有效期三年。”林凯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