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什么想不通的地方,而他在任一生的叙述之下早就对整个案件无比清晰。
至于爱勒里隐藏的这些东西只不过能迷惑一般人,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是为了让爱勒里上台。
当然了,他让爱勒里会长上台的原因自然不只是当好心人帮对方刷声望。
更重要的是他需要爱勒里这个出题人的站台,这样他的解题过程才能让众人信服。顺道和爱勒里会长结缘属于是意外之喜了。
“是什么呢”
“就是那封雷恩从约翰保险柜里得到了那个与本案密切相关的信封呢”
“喔,对了啊,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啊”
爱勒里摸了摸自已小胡子说道。实际上这自然是他故意的,虽然这东西的存在并不影响一般人做出正常推理,但是此时洛非池想要解题就必须找出这个充分必要条件。
他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考究洛非池的细心程度,另一方面就像洛非池表现的那样,他需要亮相。
作为东道主,他需要借助这个机会宣示自已主人的身份,而这个《x的悲剧》正是他的亮相。
“于是雷恩拿出了一个信封,里面不仅有那封署有马丁?斯托普斯名字的威胁信,还有他从(乌拉圭)领事馆申请来的那位越狱犯的指纹”
“所以不出意外的话,爱德华的指纹和那位越狱犯的指纹应该是吻合的,所以他不仅是马丁,也是爱德华,还是渡船上一位不知名的先生,更是电车乘务员查尔斯对吧”
“没错,确实是这样,洛先生你的推理完全正确,能否分享一下你的解题思路呢”(好了,你的解题非常完美,到你装杯的时候了)
第一起案件是最容易破解的,在电车谋杀中可以以凶器为突破点,扎满针的软木塞并不能徒手操作,在拥挤的电车上很容易被毒针扎伤造成严重后果。
所以凶手把凶器拿上车并且塞进哈利口袋,应该是使用了某种保护手的东西,不出意外应该是皮革手套。
它质地坚韧,完全可以周全保护手,根据警察的调查中,并没有发现有人戴有手套,也就是说凶手将手套扔了,当时外面下着暴雨。
因此电车门和窗户都是关着的整俩车都只有一个人离开过,那就是被派去警察局报警的查尔斯就算当时在电车上的辅警并没有让他协助报警,后续在查尔斯身上找到皮手套也很正常。
而这也是大多数人在发生第一件案件时很轻松的就把嫌疑人锁定到了乘务员查尔斯身上的原因。
毕竟他的手套不见了,乘务员本身就是戴有手套的,因此他丢掉手套确实可以丢掉证据,但是同时也给自已留下了破绽,让人把怀疑的聚光灯打在了他的身上。
而查尔斯本人似乎也很清楚这事,因此他很快就安排了第二件案子,从而展现金蝉脱壳之术,让自已远离聚光灯。这也是第二件案子发生之后,很多人都懵逼的原因。
另外就是作为乘务员,工作服的外套有用来放零钱的内衬皮革口袋,他把扎满毒针的凶器放到里面不会有任何问题。
作为一个乘务员,他知道电车的高峰期,同时也知道哈利坐车的习惯因此他就是那个有充分作案能力和时间的人。
并且那天有很多与哈利一起上车的还都是哈利的熟人,巧合的是每个人还都是拥有作案动机的。
“……”
对于洛非池调侃,一旁的爱勒里虽然很无语,但是欣然接受了。
因此谋杀成功后,他可以把嫌疑转嫁给别人,这也是他能够轻松实施第二起案件的原因了。
后来他在信上说知道了凶手的关键信息,却在渡船上被杀害了,因此这让所有人都分析与现实产生了矛盾,而凶手也趁机隐藏在了聚光灯之外,因为没人会把注意力放在一个死人身上。
因此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那就是查尔斯其实是凶手的同谋,因此当查尔斯想要泄露凶手身份时却被凶手杀害了。
只不过通过雷恩对查尔斯的一系列调查之后所透露的细节让我顿时发现了凶手马脚了。
“喔,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