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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苟家与孝道(1 / 1)

读者朋友们大家好,本来是打算直接在更新章末尾写一下解释的,但字数超了,就继续发在第二卷吧!

先说一下,文中进展到过完年后,或者在淑妃下线之前,或者淑妃下线之后,皇帝会处死苟家。大约是五六章后的剧情,也就是大概第256章左右。不确定是因为剧情顺序还在调整,细枝末节还没写完。

我知道苟家这事拖得战线长,我是故意列提纲写剧情时候分了多点让这俩烦人精冒一冒,铺设一下,因为这就是困扰女主最大的难题,这是最高级别的副本。后头什么册立皇后什么二圣临朝,其实都不如这个事情困难。

这事解决麻烦,源于压制女主的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根基:忠孝。孝是忠的基石,忠是最大的孝。所谓忠孝不能两全,基本都是为了尽忠而放弃尽孝,反过来的典故,最知名的当属管仲打仗当逃兵为了回家奉养老母。战国之后,秦制确立,基本就是国大于家的基调。

文里借嬷嬷之口讲出了女主的恐惧,也说了为什么不能由晴翠去杀:恐怕皇帝说她不孝,就此厌弃她,乃至赐死。

子女告尊长都是大罪,何况弑杀父母?所以这个困境是由男主以君父身份,以处理贼寇的名义来解决。

这事直接导致了太后与皇帝爆发冲突,因为太后的待遇权力都来源于皇帝。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太后也不能例外。女性在封建社会钻空子的办法只有孝道:我不出嫁是因为我要尽孝,我要养大弟弟妹妹侄子侄女,以投靠父权对抗夫权的掠夺;我嫁了人,不管是不是亲生的,我可以拿捏儿子儿媳的法理依据源自我是家主的妻子,你们需要对我尽孝,这是凭借投靠夫权获得父权的待遇。

但权力依然掌握在男性手里,贾政一句关门谁也不许告诉老太太,贾母就能被阻拦消息大半天,她骂贾政贾政会受着,但老太太说要回老家是没人听的。这是权力与道德的拉扯角力。

有权力可以为所欲为,但很多时候需要一点遮掩,比如皇帝也不能公开说这是我爱妃的亲爹妈我杀了他们,而是把他们定性成恶徒,还是杀了爱妃父母的恶徒,这样一来,就变成了女儿为父母报仇,就符合封建道德要求了。

我还是那句话:即便是皇帝,也不能推翻自己的权力来源,不能否定自己的合法性。权臣篡权夺位也要讲究三辞三让,大将造反也要说前朝气数已尽,天意许我取代。当街杀死皇帝这么不讲究的做法也就晋朝干得出来,结果就是皇帝提起来都觉得没脸,讲究不起忠,只能单独拎着孝说嘴。但忠孝是封建社会的两条腿,瘸腿走路肯定要出乱子。晋朝乱成什么样我们也都看到了。

封建社会,于家是孝,于国是忠。忠君报国就是最大的孝,所以最大受益人皇帝表露出对孝道的鄙夷,甚至利用自己君父身份降维打击,帮助女主翻身反抗父母,太后不能不恐惧。而皇帝的态度,则是任何对晴翠的指控都不予理会,由此太后与晴翠裂痕更深。

拿捏晴翠五年之久的不是苟老四,是封建社会对所有人的道德要求。

也不要说什么“我没有道德你就不能要求我”,即便在21世纪,依然有抛弃女婴的父母觍着大脸要记者联系被美国夫妇收养的女儿,依然有抛弃女婴的父母好意思张贴寻人启事,等着成年的女儿认亲之后给弟弟换彩礼,依然有抛弃多年还上门纠缠,且能得到民警协助劝说逼着当事人“和解”的父母。

孝和爱的区别在于:爱是有来有往,你爱我我也爱你,我们都爱对方才建立亲密关系,你若无情我便休。孝是单方面的碾压,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打你骂你送你去电击都是为了你好,你不可以怨恨。时至今日,男人抛妻弃子,老了回来依然可以要求儿女赡养他,法院判决支持他,舆论也有相当大的基本盘支持他,这就是孝道的延续。

女主的原型,就是千千万万个被抛弃还要被上门吸血的女婴。

本文其实不够爽,女主最终也只是做了太后,看着女儿登基,她自己没有当上武则天,她的人生没有做到万众期望的“大杀四方大女主”,她只是尽自己能力达到了她人生的极限。

如果说一定要给读者端一碗鸡汤的话,那么这本书的书名就是这碗鸡汤:女主是一棵野草,野蛮地生长,孤独地唱歌,不完美,有很多遗憾,但她的人生终点高于她落地那一刻,所得是她所愿。

我们的人生也无法做到完美,我们也不需要做到别人眼里的完美,平凡如我,荒原野草,唱着自己频道的歌,认清方向,向着想要的目标前进,这一生就没有白活。

很感谢大家看这么久,给了这么多的讨论,有你们是我的福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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