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很快就将《快乐崇拜》给完整地听了一遍,同时脑海中还自动代入了女歌手的唱腔。
虽然陈宇凡的唱功不错,可跟顶尖歌手比起来,就差得远了。
尤其是这首歌最好是男女合唱的,他一个人唱,难免有点不对味。
但王文觉得这没什么,毕竟这只是个小样,不代表成品。
只要之后找专业歌手来演唱,就不会有问题了。
接着,他又听起了起了第二首歌,《如果的事》。
“我想过一件事,不是坏的事 一直对自己坚持,爱情的意思。”
“像风没有理由轻轻吹着走,谁爱谁没有所谓的对与错。”
“不管时间,说着我们在一起有多坎坷。”
听这首歌的时候,王文就隐隐有点觉得不对劲。
这首歌看上去是在唱爱情,不过仔细品味,却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
他稍稍思考下,终于是发现问题在哪了。
“这首歌……有点女女的意思啊。”
“不过其中的意味不是很严重,大家就算发现,应该也不至于揪着不放。”
“而且《欢喜颂》这部剧,本就是主要描写几个女性的电视剧。”
“如果稍稍改动歌词,更加突出女性友谊的话
,那这首歌就非常贴合电视剧的主旨了。”
王文的思想没那么保守,倒是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些。
跟着他联系陈宇凡,询问是否可以改歌词的事情。
陈宇凡对此倒是没有太坚持,一来他也不是很喜欢原版的歌词,二来为了他接下来的目的,他倒是能接受这种事。
“改歌词没有问题,但不能大改,稍微改一点,改变意思就行了。”
“还有,你要是决定用这两首歌,我倒是可以便宜点卖给你。”
“每首歌,只收你5万就好了。”
他之所以开这么低的价,那是因为影视歌曲,和一般发行的歌曲,很多时候不是一回事。
影视歌曲,往往只是用了歌曲的影视剧版权,即可以在电视剧播放的时候使用这首歌。
除此之外,这个歌本质上还是一首正常发行的歌曲,可以采取其他的盈利方式。
这么看的话,歌曲的持有者,只是把这部分版权授权给剧方,并不是完全出售这首歌,自然不可能卖太贵了。
对于这个价格,王文直呼便宜。
“陈老板,你真是太仗义了。”
“这么好的歌曲,哪怕只是影视剧的版权,这个价格都十分慷慨了。”
“你这么痛快,那我也不能小气,我这就找人演唱,然后用作《欢喜颂》的片头曲和片尾曲。”
“请歌手的价钱,我自己出就好了,而且歌曲的大部分版权还都在你那。”
王文虽然是个影视人,不过他也明白,好的影视歌曲,对影视剧是有促进作用的。
有时候,一首好的歌曲,说不定都能挽救一部烂剧。
更别说《欢喜颂》肯定是个火爆的剧,而这两首歌的质量也是出奇的高。
如此强强联合,这部剧没有理由不大火。
因此,他宁可自己多花一点钱,也要把这两部剧给留下。
所以整体来说,他也不算吃亏。
……
歌曲的事情,陈宇凡就交给王文去折腾了。
对于这两首歌的演唱者,他倒是没有太好的推荐。
本来他跟音悦唱片的关系不错,可眼下双方倒是闹掰了。
即便还没有正式撕破脸,但还想保持好的交情,那也是不可能的了。
除了音悦唱片外,他也就认识个乐晴。
问题是乐晴的唱法虽然多变,可纯柔情歌曲和嘻哈歌曲,她也是来不了的。
哪怕是《阳光总在风雨后》这种偏柔情的歌,被她唱出来,都带着一股浓
浓的忧伤味道。
是以《如果的事》显然不适合她,更别说是《快乐崇拜》了。
因此,这两首歌,他倒是没办法便宜乐晴。
而他之所以要在《欢喜颂》中加入这两首歌,主要是因为他和音悦唱片乃至其他唱片公司的关系,几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既然几家唱片公司都视为我敌人了,以后肯定会联手来限制我。”
“他们想的倒是不错,他们掌控了大部分的唱片生产、发行和销售,以为我离开他们,就没办法在音乐领域有所建树了。”
“可他们忽略了一件事,我不仅是个音乐人,也从事了综艺和影视剧领域。”
“除去发唱片外,我还可以写影视歌曲。”
“这方面,他们就很难限制我了。”
虽然影视歌曲单纯在影视剧中播放,并不会有太高的传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