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Chap.22<关闭段评功能
李岘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敲响母亲与弟弟的房门的。终期考结束后,他没有回南京,一直逗留在邬城,经几日调查到母亲的赁房地址。那时他没打算来找他们,他只是必须知道他们在哪儿,这样他才会安心一一他已经长大了,再没有人可以将他抛弃。
腊月二十九那天他回了南京的家。那是一座坐落于颐和路上的公馆,三层洋楼,黄墙红瓦,状似城堡。接他的汽车开进沉重的黑色铁门内,立刻有佣人笑迎上来,说:“大少爷回来了!”又有佣人转身进屋子里将这消息通报了。这样与幼时截然不同的待遇是他十几年来汲汲经营的结果。凡是明眼人都看得到,李家五个小辈中,大少爷是最聪明睿达的,待谁都春风和气,如今又读了教育学,显然将来是要追随老爷进教育部的。他是长子,在年纪上占了优势,凡事都快弟弟妹妹们一步,在其他小辈还在要吃要玩时,他已经可以帮父亲排忧解难了。野种又怎样?反正是老爷亲生的孩子,谁敢说他不会是李家下一代家主呢?<1只是他那个名义上的母亲恨他恨得牙痒痒,连同他的弟弟妹妹们也厌恶他,三番五次地做手脚害他。他可不是傻瓜,更不是软柿子,谁怎样害他,他就怎样害回去,因此,他年纪最小的那个弟弟的腿脚至今有点跛。1
他既要让他那位“母亲"见识到他的手段,又要在父亲面前作出一副纯良样子。他的弟弟妹妹们读南京最昂贵的私校,他却连一间公寓都没要,在邬城大学里与七个人挤在一间寝舍。他父亲未必不知他是故意的,但那又怎样,亏欠了就是亏欠了,更何况他是最孝顺的、最听话懂事的、最慧敏上进的,就算他父亲不喜欢他,也得为了自己的名声弥补他。他是最了解他父亲的一一前半生被祖父控制着,如今自个儿掌了权,总要拿出些当家的气度来,否则落在旁人嘴里就是软蛋。嗬,其实就是软蛋!
这个新年李岘祺过得极为舒坦。愈是舒坦,他心里就愈是烧起一把火,想要在母亲与弟弟面前展示、炫耀他的成就: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地在李家这个人多势杂的大家庭中站稳了脚跟,他让所有不喜欢他的人都无可奈何!他要看到母亲后悔、怨恨、痛哭流涕,而他云淡风轻、高高在上。她与他早已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了,包括她偏爱的那个小儿子,如今也被他远远甩在身后。这怎么不算一种报复呢?
所以他立刻寻了个理由回邬城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展他的报复,换上精致的西装、昂贵的大衣,甚至束上了领带,来证明这是一场正式的审判。他在脑中构想了母亲与弟弟所有的神情、动作、言语,心里那把火愈燃愈烈,以至于他叫了车把自己送过去时,放在腿上的手微微颤抖起来。那是一片低矮的土砖色楼房,家家户户挨得紧密,厨房是几家共用的,烟管已经将墙壁熏黑。楼房围成一个方形,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天井,地上晒着一筐又一筐的咸菜,散出些清淡的盐劓味。少数几户人家的窗子里挂了半干的腌鱼、黑黟黟的熏肉。看过这里的环境,李岘祺心里不免升腾起一阵优越感,仿佛这场报复已经成功了一半。
他的母亲和他的弟弟,住的就是这样的地方。<2他想要从楼梯上去,脚步却不听使唤地踟蹰了下。而后他誓身走出那片楼房,在附近一家杂货店前停了,随意要一瓶啤酒,跟老板借只瓶起子,“啵"一声掀掉盖子,咕嘟咕嘟灌下几口。他当然不认为自己是在壮胆,他只是口中略有些发干。他提着半瓶啤酒从楼梯上走上去了。这楼梯可真破旧,扶手竞是一条钢筋,生了锈,已经变成深棕色,简直不能让人扶一下。算了,他也不是特别需要扶手。
到了三楼,楼梯拐口。
李岘祺站在那儿犹豫了许久。他当然不是突然打了退堂鼓,他只是纠结要不要把手里的酒喝完。还是喝完罢!总不能拎着半瓶酒去"做客"!他仰起头,又将剩下的酒灌入喉咙。1他将喝完的酒瓶子靠着墙壁放着。
探头看一眼,廊子上堆积了不少杂物,尽头砌了个灶台,灶上放了只小锅子,里头咕噜咕噜的,一阵一阵地向夜色里喷射白色水汽。他忽然从中闻到一点香甜气味,十分熟悉,却想不起这是什么味道,只觉得十分熨贴,好像从前吃过似的。他站在那儿仔细地思索着,这时,屋里忽地投出一束光,一个妇人走了出来,到灶台前,用布裹住锅子把手,将其端进屋子里去了,门阖上,光又消失了。
他想起来了,那锅子里是红苕稀饭,他幼时也吃过。红苕稀饭……从前,他与方峪祺也为一碗红苕稀饭打架。他们总是较着劲儿,比谁吃得多,吃得快,急匆匆吃掉一碗,立刻要母亲添饭。那时日子穷得连红苕稀饭都不够吃,母亲见他们胃口好,笑得欣慰又苦涩。锅子里的饭不够分了,母亲便拿起勺子将锅壁上粘的饭刮聚到一起,一勺一勺地喂给他们。她总是先喂给弟弟,若是运气好,他们就吃得一样多,若是运气不好,他就比弟弟少吃一口。
心里那把火又燃烧起来了,将李岘祺所有的情绪都放在一只锅子里猛烈翻炒。他再也无法克制,径直走向那道掩起的门,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