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她和刘二傻两人身上,穿着的还是最开始买的衣服,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虽然没有破烂,但看起来都挺旧了。
与扶风一袭干净笔直的青衫相比,他俩好像才是下人。
“买。”
既然是回娘家,那自然不能太寒碜,让别人瞧不起是不是?
于是在扶风的建议下,项溪给二傻子买了一件宽松的青色长衫。用他的话说,读书人都兴穿青衫或者白衫。
当然了,就二傻子的个头,以及他随时都傻乎乎的样子,穿啥也不像是个读书人啊!
这一点项溪心里还是很清楚的。
至于扇子就更免了。
让二傻子拿着纸折扇,怕是还没出门就得让人笑掉大牙,不如让他拿个斧头呢。
项溪还是买了一身素白的练衣,这是除了锦衣之外,三江集能买到的最好的衣服。在布庄的房间换上,项溪下楼的一刻,店里所有人都被她的美貌惊到了。
布庄老板当然记得项溪,可上一次见,远远没有现在漂亮,说是美若天仙都不为过!
而扶风则是心头狂跳。
倒不是因为项溪的美貌让他心动,而是在他看来,这根本就是话本中的仙子啊!
一个小小的楠竹村,怎么可能出这样的人物?
所以他对项溪是仙女的结论,又多了几分把握!
“嘿嘿嘿……”就连刘二傻,都乐呵呵地道,“媳妇儿,好看!”
项溪刚才照镜子的时候,属实连自己都惊到了。
平时她也每天照铜镜,知道原身长得很好看,可没想再稍微打扮了一下,竟然会如此的惊艳。
说是祸国殃民都不为过。
对普通人来说,这么好看可能是祸事,不过对项溪么,她只能说尽量不成为别人的祸事。
所以惊艳就惊艳吧。
本小姐有资本惊艳,也有能力保护好这份美艳。
可别忘了,本小姐姓项名溪,是个疯批!
谁要是不服气,或者是有谁不长眼地要来招惹,她丝毫不介意现场给他发个疯!
“走了,去秀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