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承风掐断了回忆,拉着长音道:“你知道我听到太子说完这一句话后,想做什么吗?”
晏三合:“做什么?”
董承风:“想重新投个胎。”
那日在二门外见到沈杜若以后,他就使出浑身的办法,好好打听了一通。
她出身太医世家;
她聪明绝顶,刻苦好学;
她在外游历四年,医术出众;
再看自己……
异族人;
一个弹琴的;
放浪形骸;
一高一低,云泥之别,所以她能做太子的贵宾,他只能在席上弹琴。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可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嫌弃上了。”
不仅嫌弃自己的出身,还嫌弃自己从前的放荡,甚至连自己的
长相都嫌弃上了。
个子太高,气质不够儒雅,和她站在一起,一个狂野,一个内秀,半点都不般配。
“晏三合,你敢信吗?”
董承风:“在遇到她之前,我是个连赵狐狸都不曾放在眼里的人,太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也是一日三餐,一年四季,死后埋进土里而已。”
晏三合并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还是在男人女人中驰骋,片叶不沾身的董承风吗?
怎么听口气,像个怨天尤人的小媳妇儿,处处透着委屈、自卑的劲儿。
“一眼,就那么喜欢吗?”她问。
“就是那么喜欢。”
董承风重重点了一下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来到太子府,就是为了遇见她。”
那天的接风宴,梁氏操办的很是热闹。
他刻意的打扮了一番,选了一曲《平沙落雁》。
这曲子三起三落,委婉流畅,有志者,能听出鸿鹄之远志;无志者,能听出逸士之心胸;有情者,也能品出这其中的深情。
他弹得极为投入。
就好像一个恨嫁的女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在骚首弄姿。
一曲终了,抬头一看,席上女人们都在用帕拭泪,沈杜若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
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