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饭。
于母虽然不喜欢小狗,但却是偏爱小辛,因为小辛像她,圆了她的大学梦。
于母原名叫方佳,是离这个村子十万八千里来这里做支教的高考状元。
少女不谙世事,被良心歹毒的人利用从而贩卖到这儿。
她当时与一大批同学来这里就是当志愿者做贡献的,万万没想到竟然入了狼窝。
开始时候她们抵死反抗,甚至为了逃离策划一次一次,可那些人贩子对她们反抗早已司空见惯甚至十拿九稳
。
只要不给她们饭吃,在威逼利诱,时间的问题。
长久压抑以及黑暗环境的双控制下促使她们早已忘记自己是个有文化的人。
比起尊严,活着才该是最重要的。
哪怕生不如死。
只要有一线机会,她们都会逃。
最终还是有人受不了妥协了。
她倒是最倔强的那个,倒头来可不也是倒手被卖了四五次到了于父的手里。
她至今都记得与于父相识那次,他禽兽将她占有。
她苦苦哀求着他放过他,可于父说每个来这里的姑娘都这么说,还说只要有了娃就会乖乖听话。
总之,污秽不堪,动作粗鲁。
她很疼,很疼。
疼得在原地打滚。
她告诉于父,说她只是被骗来做志愿者的,她原本打算就是三个月后拿到大学通知书上大学的,她还说她是状元,以后前途无量。
可无论说太多,于父只说,女子读书多有什么用?女人就该生孩子!
说如果她愿意给他生儿子的话,那他可以考虑带她出去走走。
方佳当然不愿意,然每次出逃换来的都是一顿强过一顿的殴打。
后来她认了命似的。
直到遇到于洪。
她磨难的人生才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