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寒暑不缀。
更有甚者,在里面一待就是几个月,甚至上年。
进入天元城后,小痞龙被满大街的新鲜玩意吸引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但凡是吃的,无论什么都买来尝尝,但凡是玩的,只要喜欢,纷纷买下放进自己的铃铛里。
凌
天官也很好奇,他脖子上这个黑色铃铛到底是什么来头。
最初,他以为这不过是一件空间法器,但,上次在炼雷门,小痞龙将其激活后,直接化为一口大钟。
钟声一响,虚空震颤,那方雷印也直接被收了起来,堂堂亚圣兵,在这黑色大钟面前,没有丝毫抵抗之力。
“哇,天官你看,这簪子好漂亮啊!”
走进一家首饰店,袁青衣相中了一枚玉簪,整体晶莹剔透,不含任何杂质。
整体为莲花形态、雕工异常精致,将莲花的圣洁与高雅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位小姐真是好眼光,这枚簪子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大师手笔,与小姐的绝世容颜,简直就是绝配!”
掌柜卖力地介绍着,话中虽有奉承之意,但,不得不说,这枚玉簪很符合袁青衣的容颜气质。
至于是否镇店之宝,凌天官并不在乎,只要袁青衣喜欢,就是最好的。
想想这么多年,自己还没有送过她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礼物。
“老板,这支玉簪怎么卖?”凌天官上前问道。
“都说好东西求有缘人,二位才子佳人、郎才女貌,这玉簪跟着你们也是一桩善缘,公子若是有心,给这个数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