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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1 / 4)

刘荣国讪讪而归,陈知青对他没有什么好印象。

陈知青是城里人,像自己这样的,在陈知青眼中,算不得什么的。可是近日能听到的话里头,陈知青也没有从前那样遥不可及了。

他妈都不赞成这件事,在她妈看来,知青没什么好的,一个两个都是狐媚子。这话倒不是跟刘荣国说的,但也差不多那样个意思。觉得她们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什么事情这些知青都是干不好的。

讨个知青媳妇回来,能有什么好事,那不就是讨了个老爷回家伺候着。

那不是讨媳妇,那是讨不自在。

城里头的媳妇,能安分么。

当妈的是这样想的,却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心都被人勾走了。好在那个陈知青不是他们大队的,不然啊,她是管不了自己儿子的,眼巴巴的样子,早就替人把活都做了。

年轻人是这样的,谁也年轻过,可真想到自家儿子会做出这样的事,当妈的心里还是不舒服的,对没怎么接触过的陈知青也有了意见。

因着儿子喜欢知青的事,别人提起知青的时候,林多慈也听了听。

原来别人的意见,有跟她天壤之别的。

讨知青当老婆,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这事林多慈知道,确实蛮多人都这样想的,知青是文化人、城里人,是干部、工人的女儿,讨到一个知青媳妇,确实有面子。但这在林多慈看来,都是面上光,实际上的好处却是没有的。

那些知青,她也是知道,这个病那个病的,工分也就那么点。

哪里是能过日子,哪里是能生孩子的?

林多慈的顾虑,在那些觉得知青好的人口中,那是完全不存在。他们拿着那嫁给社员的知青做讨论,没有人一开始就是啥都会,现在不也是家里的什么活都干。

都是人,活只要教,都是能够上手的。

再说了乡下讨老婆是要彩礼的,娶个知青,都不用彩礼。

人家知青没有这陈规陋习,就是干干净净娶个媳妇回家,什么都不用拿出去的。

不会做饭?

教。

不会洗衣服?

多洗洗就会了。

那谁谁谁讨的知青媳妇,现在养猪养鸡都是一个能手。

娇气的知青,嫁给他们乡下汉子,也能成为贤妻良母。

林多慈听得一愣一愣的。

是这样么?

陈柚家里的情况,在半亩大队也传开的,半亩大队的学生也是去井塘大队建的初中念书的。之前陈柚往半亩大队跑,挺多人都知道这个代课老师。

重组家庭,对陈柚来说或许不是个好事。

但是这也意味着,陈柚要是嫁给社员,肯定是不会回去的。

这一嫁过来,陈柚就是没有娘家的人。

林多慈跟丈夫说起这件事,刘克明叹气,他事情都办了,妻子这会儿才反应过来。妻子说知青差,他一直不觉得差到哪里去,陈柚的条件是不差的,队里代课老师的机会没有,要是陈柚成了他的儿媳妇,公社里的初中,陈柚也去得了。

围着炉灶打转?

这事还是算了,在公社里当老师比围着炉灶打转要体面多。

刘克明看准的儿媳妇其实不是陈柚,但儿子喜欢,他也没有多少意见。眼见着陈柚成了队里的代课老师,刘克明要是让这事真定下来,他儿子跟陈知青也就没有多少戏。

也就事情发生得早,要是陈柚已经当了一个学期的代课老师,他刘克明也没多少办法的,就算有这个本事,也要麻烦许多。

在陈知青只当了一个月的代课老师时,换人,根本不用费什么功夫。

刘克明在妻子这里找到了优越感,作为村里的书记,在队里是半脱产的状态,干得是脑力活。那些打算,刘克明没有说给妻子听,是以为她看到了就能懂,没想到她听到别人的点播,都不算完全明白怎样一回事。

有了这样一个蠢媳妇,刘克明更在心里头对自己的做法满意。讨媳妇还是要讨脑袋聪明一点的,不然都没什么话说。

脑子里就只能装着那么一点事,一点也没有远见卓识,一个落后还不学习的农村妇女。

在知道儿子对陈知青有意思后,刘克明就把陈柚的工作给换了。要是不知道陈柚家里那么点事,刘克明也没有那么迅速,多少还得衡量一下。

但是知道陈柚是重组家庭的,刘克明半丁点没犹豫。

他知道,儿子要是讨到陈知青当老婆,陈知青就完全为他们刘家想,不会去想沪市的那个家。

要是真跟沪市有联系,占便宜的也只会是刘家,而不会像一些败家娘们,把夫家的东西往娘家搬。

听了丈夫的打算,林多慈连连称赞,她男人可真厉害,能想到这样多,她跟他比真的是差远。

“儿子喜欢就随他,这个年纪越是不让他赶什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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