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百雀羚,擦脸的,也是夫人叫我给你拿的,你来到程家,就别再害怕了,程家人都很好的,肯定不会再叫别人欺负你。哦,对了,我叫张小梅,你以后喊我小梅就行。”
显然小梅已经知道了她的事情。
孟书婉眼眸眨了眨,语气轻软,“好,我叫孟书婉,小梅姐喊我小婉就行。”
张小梅笑得更开心了,“行,那我先出去了,你有啥不会,喊我就行,我就在外头。”
孟书婉点头,等到张小梅出去,她才淡去唇角的弧度,她不喜欢张小梅,哪怕再清楚,张小梅前世对她的欺负全部是受了宋永芳的默许,可她依旧无法原谅她。
“好烦。”
孟书婉猛地将头埋进了水里,像鱼一样咕嘟咕嘟吐着泡泡。
她有些幼稚的想:要是我重生有什么大杀四方的金手指就好了,我不喜欢的统统弹飞!
可事实上,她不仅没有大杀四方的金手指,甚至也没觉醒什么厉害的大脑。
她现在,只能笨拙、小心翼翼的规避已知风险。
这难道就是小炮灰吗?
孟书婉沮丧地叹气,结果被抢了一口水,等她手脚并用着爬出浴缸时,忽然被自己逗笑了。
真笨!
她在心里骂自己。
可心里却前所未有的澄净。
能重生,这已经是很厉害的金手指了。
她没有什么好不满。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更贵在知足常乐。
…
程家居住的是套二进的四合院,以前一位晚清京官的府邸,几经辗转,到了程安国手里,正好去年他因病退休,如今就选择在这四合院内养老。
孟书婉洗完澡出来时,外头的雪已经停了。
她走在廊下,侧头望了眼院落,就看见一个小男孩正在堆雪人。
男孩个子小小的,穿着倒是很喜庆,只是一张小脸冷冰冰的,面无表情的捏着雪球,小孩长得很好,皮肤也是少见的冷白皮,站在那就跟个冰雕娃娃一样。
“小衡。”
孟书婉下意识喊出声,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自己不该喊的,这个时候,自己应该是不知道他叫什么。
男孩听见了声音,抬头看向了廊下。
他没说话,只是冷冷打量着这陌生的女人,目光大约停留了两三秒,就继续低头搓起雪球。
这样的反应若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那可以理解为高冷,可他现在不过十岁,正是对事物好奇的年纪,偏偏看见出现在自己家的陌生人别说是好奇了,甚至都没有半分情绪波动。
忽然间,孟书婉想到了那本书里对男主程衡的描写,自幼孤僻冷傲。
“……”
这个自幼未免也太幼了吧。
而且,这与她记忆里的程衡出入太大了,书里描写她是程衡年少时唯一的温柔,其实恰恰相反,小小的少年才是她那段黑暗人生里的光。当初她在程家的那段日子,程衡对她从来都是最温柔的,时不时会跟她分享自己的小宝贝,哪怕是路边一朵新开的蔷薇,都会献宝地带给她。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在知道自己只是个炮灰女配时,她并不嫉妒,也不会迁怒男主程衡,只是想着怎么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现在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小男主的孤僻后,她心里不由抽痛起来。
这么小的孩子,不该这么阴郁冷漠的。
“小婉,你在这儿呢,我还在找你呢。”
小梅从不远处走来,见到了廊下站着的孟书婉后,忙过了过来,见她目光注视着院子,顺着视线看了眼,随即笑道:“那是程家的金疙瘩,大少爷的儿子,叫程衡。”
小梅的外婆年时在上海富人家里当了十多年帮佣,而在她身边长大的小梅耳濡目染,习惯称呼先生太太,少爷小姐。
程安国不喜欢这种资产派的称呼,可他也不会为这种小事去跟一个小丫头说,至于宋永芳则很喜欢,被这么称呼着,总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小梅在介绍完后,特意盯着孟书婉,等着她好奇,可偏偏她听完后,就收回了视线,似乎对程家家庭成员的构成一点都不感兴趣。
小梅顿时觉得有些无趣,刚才听李婶说这个孟小姐是个聪明知礼的人时,她还蛮赞同的,现在她觉得这个孟小姐有点太木讷了,一点都不好玩。
孟书婉并不知道自己在小梅心里多了个木讷的印象。
她不好奇,只是因为她全都知道。
程衡缓缓抬头,望着走远的人,眼底流露出了疑惑,她刚才干嘛一直盯着自己?但很快,他就继续捏自己的雪球,执着堆出最大的雪人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