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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挖人行动(2 / 4)

下一步应该就会把柳思思的合同转过去好操作。”

陆北旌想了想,说:“让柳思思告公司。”

梁平:“这也是个办法。但她愿意告吗?嘉世对她算是挺不错的了。秀星的合同都是一样坑人,但她确实是在嘉世的平台上才能接到工作,万一她觉得嘉世对她还不错,不想走呢?”

陆北旌看他:“你要再说美男计我可就生气了啊。”

梁平赶紧笑着给他倒水:“不是。我是说,我们把人要过来,肯定也要给她开合同的,给她的合同是什么条件呢?我知道她在嘉世的合同年限很长,肯定还要还培训费,这都是行业惯例了。但除此之外,嘉世肯定也不会说太过分,该给的福利应该是都有的。她在嘉世住的是独幢别墅,有公司请的保洁、保姆和助理照顾生活,出入都是汽车、房车。当然这些东西她带不走,但只要她在嘉世一天,这些她就都可以继续享受。我们把人要过来,你也能给她一个别墅住?给她请保姆请助理请司机,这些都走公司的账吗?”

梁平:“这是我们公司第一个签回来的人,还是个新人。你给她的条件,后来的人都看着呢。”

陆北旌陷入了沉思。

梁平调侃:“皇上,新人才进宫就这么受宠,您要顾忌日后进来的娘娘和小主们啊,物不平则鸣,人不平就要生事的。”

陆北旌嫌弃脸:“滚。”

陆北旌没有犹豫太久。

他说:“我在东山的那个别墅给她住,让田姐去照顾她。现在跟她的那个助理看一看能不能一起挖过来,不行就从公司再找一个送过去。”

梁平瞠大眼睛:“我靠,这是皇后登基啊!”

陆北旌的转折来了:“不跟她签年约,跟她签片约。”

梁平一听就懂了。娱乐圈签演员有两种签法,一种是签时间,像柳苇上个公司就是签了她二十年;第二种是签片子,签几部片,什么时候拍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

哪一种更好,这个很难说。对成名的演员来讲,后面这种更栓人,因为你不知道一部片会出什么事,会拖多久才拍。比如签约时你是个二线,过了一年,你已经是顶流了,对方公司却用你是二流时的价格握着你两部片约,你只能以当时签约时的价格拍片,那就吃大亏了。

对新人来说这当然更好,因为现成的片约在这里。

可在娱乐圈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第一部片时是新人,第二部片就爆成顶流的也不是没有,那接下来的片约就不再有优势,而是累赘了。

梁平:“签几部?”

陆北旌:“五部。前三部我会保证我是主演,带她上位;后两部我保留可以转片约的权利,会介绍别人跟她拍片。约定不会让她出现如裸-露、强J、暴力、吸*等罪犯情节,也会保证她的戏份不低于主要演员,这些都写上。”

梁平觉得这个片约对一个一般的艺人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就是不知道柳苇自己怎么想。

梁平:“给她几个点?”

陆北旌仰头看天花板,在心里算了算,说:“五个点。”

梁平摇头:“有点少。除非你说的是十个点里给她五个点,那又太多了。”

陆北旌:“不是。就是百分之五。”

也就是说,柳苇拍片时的片酬,公司只给她百分之五,剩下的全都不给了。

这当然也是剥削条款,在娱乐圈里也是正常的,但按“行规”,一般新人是二十个点,也就是拿五分之一,公司拿走五分之四。

梁平:“百分之五真的太少了,打发要饭的也不能只给这么点,你想好好用她的,不是要跟人结仇。至少给百分之十?”

但陆北旌出奇的坚持,他说:“只要她好好拍电影,我会好好对她的。我会给她发奖金,不会让她吃亏,钱只是小事。五部电影,我给她的条件,其他的公司都给不出来。”

梁平想一想,也是这个道理,而且柳苇一个新人,刚被挖来就得陆北旌力捧,还给了这么优厚的条件,公司里其他人知道了肯定心里不是滋味,但她签的合同是这样的,那些不服的人也会服气了。

梁平:“那行,我先让法务拟合同,咱们趁着这次拍戏好好做做思思的工作,看能不能把人给拐过来!”

梁平离开陆北旌的房间,回自己那边去,还不能休息,连夜把公司的法务给叫起来,拟保密合同和新的合约。

主管公司所有合同的人是陆北旌挖来的,名叫杜诚伟。以前是区法官,后来因为家庭的关系不干了,其实就是他老婆怕他被人砍,逼着他辞职的。他以前是经济庭的法官,审的判的不是借钱就是欠债,一上午十个案子,八个是不给抚养费的,两个是婚内债务,庭上常常打得不可开交。钱没赚多少,冒的风险不少,不少被告、原告在庭上就对着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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