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忆初第一次见到金泰亨,是在六岁那年。
那年,金泰亨七岁。
那天,天气晴朗,微风徐徐。
那时,阳光正好,他冲她笑。
何忆初清楚记得,那个男孩背对着一片灿烂的阳光,朝自己伸出手心,笑得比阳光还耀眼,对她开口,神采奕奕的双眸盯着她,“你好,我叫金泰亨。你叫什么名字?”
他笑起来时,露出月牙笑眼,很温暖,还露出可爱的四方嘴,很好看。
她生性怕生,惊疑不定望着金泰亨那扬在半空中略小的手心,再抬眸对上金泰亨那张大大笑容的脸蛋。
那张之后便深深烙印在她心底的笑容。
何忆初犹豫半晌,才跟着伸出手掌怯怯回握,两个小掌在空中交会。
“……我叫何忆初。”
那时年纪还小的她,还不懂异样的情愫早已在当时悄然无息地滋长。
直到最后的深入骨髓,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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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从陌生人变成朋友的过程简单得不可思议,可能是一份单人点心,可能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玩具。
“今天我们去公园玩吧!”
“好啊。”
两把甜软稚嫩的声音响起,是何忆初和金泰亨。
由于双方父母是相识多年的老友,他们经常见面。年龄相仿,加上孩子心性,他们喜欢约定一起出去玩,尤其时常玩到筋疲力尽了才踏着暮色手拉手回家。
“泰亨你看,这片叶子形状好特别。”回家路上,何忆初好奇地拿着不知哪来的树叶端详。
“那是被虫咬过的……”金泰亨没好气地看着她。
“喂。让开,挡着路了。”
后方传来不耐的声音,金泰亨转身,只见几个高出他们许多的身影站在身后,双手插裤带,嘴里叼着牙签,一脸不爽地看着他们。
“你们是谁?从旁边过不行吗?”这条路明明宽得很,这群人显然是找茬。金泰亨很快反应过来,神情戒备地将身边的人拉至自己身后。
阳光下,一道小小的身影护住了另一道瘦小的身影。
“老子让你滚开还啰嗦!行,想在小女友面前逞英雄是吧,老子帮你!”似乎没料到竟有人敢顶嘴,为首的混混男气得与旁边几个人冲上前来,不由分说推了一下金泰亨,身形瘦小的人顿时被撞倒在地,白嫩光滑的手臂和小腿顿时出现了一道擦伤,伴随隐约的刺痛。
和其他人不同,他没有放声喊叫,甚至是嚎啕大哭,只是捂着渗血的伤口起身,眼角瞥见他们要对何忆初下手,立刻横在何忆初身前,像个捍卫幼鸡的小母鸡般,伸直双臂。
何忆初看到这副场景也明白不是什么好事,眼前这群人更是不怀好意,她伸手轻轻扯了扯金泰亨的衣角,强忍心中畏惧,悄声劝道,“泰亨,走吧。我们回家吃饭了。”
她也怕,但她更怕金泰亨被那些人欺负,更怕看见他身上添上那些可怖的伤痕,她不想看见金泰亨因为她受伤。
“回家迟点,等我赶走这些坏人。”
金泰亨没有回头,伫立在她身前,余晖均匀挥洒在他周身,为他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金光,坚定得像是可以为了她挡下一切。
“我会保护你的,忆初。”金泰亨稚气未脱的脸庞上浮现了几分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不屈与冷静。
那句话她脑海缭绕,简短的一句话却深入得宛如刻进了她的记忆,甚至是心底深处。
“哈哈哈,这家伙真有趣!”金泰亨不惧怕他们的反应,让混混男感到兴致勃勃,大笑着伸手抓乱他的头发作弄他,他试图反抗,但终究只是个小孩,势单力薄,抵不过几个大人力气,混混男猖狂得意,“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你的小女友啊?哈哈哈哈!”
何忆初看着眼前的情况,心急如焚地思考着解决方法,突然间瞥见不远处角落有根木棍,她赶紧拿起木棍胡乱挥打,紧闭双眼,一边跑一边喊,“警察来了!你们还不滚开!”
“警察?快走!”闻言,做贼心虚的一群人顿时落荒而逃。
她放下手中的武器,急忙走到金泰亨身边,看着他身上擦出的伤口不停冒出血,“怎么办?受伤了!”
他捂住伤口,牵强露出安抚的笑容,“我没事啦。他们走了,我们也快点回家吧。”稚气的脸庞上浮现得意的笑容,“其实我刚才很了不起吧。”
“你都受伤了。”她却笑不出来,皱眉否认了金泰亨的邀功,视线仍旧停留在他身上的伤口与被鞋子踢出脏兮兮的灰色印子,忍不住伸手拍掉,反而搞得自己双手沾灰。
金泰亨笑了出声,独特的眼睛似是愉悦地微微眯起,吐舌,“对不起。”
“以后别这么冲动啦。”她咕哝道,扶起金泰亨一步一步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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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的暖阳,温煦不过分热,午后的阳光普照了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