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鬼王……” “本王无事, 中年男人坐在王座上,用手帕擦了擦 悄看了一眼叶雪霏,后者 坐在旁边的小椅子上, 正 盆大口。 此时十一已经晓,这名身着黑衣的英俊中年男子,正 鬼王。鬼王是 大乘期, 尽管已疯,想要捏死他们两金丹期修士 只敢试色,不敢造次。 此刻十一心中所念,便是宁明昧能早日发现端倪,好 可叶雪霏 的表情越看越冷, ……任谁的嘴唇被连续上色又擦掉七次,都会越来越冷的。 十一真怕这妹子暴起打人。而鬼王还在盯着叶雪霏的嘴唇若有所:“现在这颜色……看起来太橘调了。” 十一:“不,不是颜色的题。她嘴唇擦了太多次现在充血了,所以有色差……” 鬼王:“有道理, 该怎么办?” 大殿中气氛越来越冷。十一无助地看向叶雪霏。叶雪霏冷酷道:“涂我脸上。” 想不你叶雪霏在命危险前也是一条响当当识时务的好人。十一赶紧把新的颜色涂叶雪霏脸上。他装作不经意地询鬼王:“鬼王殿下,看来您真是十分爱您的妻子啊!你们是如何认识的呢?” 和绑架犯拉近关系是获得信息、寻找逃机会的好办。比如此刻,十一确自己找了一安的话题。 “何时认识的?那大概是千年前的往事了。”鬼王用手指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可惜我那时并没有记住她……我们再次见面, 是在她做鬼修之后了。” 十一道:“所以你们是二见钟情啊!” 鬼王说:“不。我那时更喜欢的是她的好闺蜜的朋友。” 十一:“哦, 那是什么样的子呢?” 十一张嘴踩雷,叶雪霏轻轻地踢了他一脚——显然她比十一更了解过去的历史。不过在听见鬼王接下来的话后, 她蹙起了眉。 “洁白、干净, 像百合花一样。不过暮不喜欢她, 还总是因为翁云和她亲近而拈酸吃醋。后来喝酒喝醉时, 暮还和我说过她们的事。她说翁云和夜合认识更早,翁云初出茅庐时认识了夜合, 夜合和她一起修改她的功,和她一起游历……又像她的朋友,又像她的师。而且她很低调,从不居功自傲。暮很气,因为翁云有疑时,总是更喜欢去夜合,而不是先来她。不过后来翁云向她解释,是因为夜合更厉害后,她和翁云和好了……” 夜合。 和其他弟子不同,叶雪霏身为白若如的爱徒,又有去过东疾山的姐妹叶雨霏,她对于当年那段历史的了解是很多的。她道翁云,道云暮,也道翁云的另一名副手——那名叫作杨啸的大乘期大能。 可鬼王口中那名叫“夜合”的子,叶雪霏却从来没听说过——无是从史书上,还是从道听途说的角度。 按理说,此人修为高深,能做翁云初出茅庐时的好友,又得美丽,不可能只是一介散修。即使她再低调、再神秘,也不会让人无位她的身份。 “云暮为什么不喜欢夜合?”叶雪霏静静听着鬼王的讲述,忽然道。 “她觉得她心里藏奸,藏藏尾,谁都不道夜合是哪门哪派的。而且在星火岛,也只有翁云最亲近的那一圈人道夜合的存在。”鬼王道,“而且当年事发之后,夜合突然消失了,有如人蒸发。暮于是觉得,她不够朋友。而且,她怀疑出卖翁云的人中,有夜合的一份。” 十一不道叶雪霏询此事的意图。他只低调着红色,心想叶雪霏有时些无关的事也是好的,至少能转移鬼王的注意力。叶雪霏却道:“我觉得云暮说得对。藏藏尾,不是什么好人。而且如今外人都不道夜合的存在。” 可一人出卖另一人,总是需要一些好处作为跨越道德的推动力的。人在世,大多数人所求的不过是财富或名声。从鬼王给出的信息来看,这名名叫“夜合”的子并不缺钱,也绝不缺实力。 可即使如此,后世的记载上也并没有她的痕迹。这实在是太异常了。 但凡是有能力的修士,谁不想要青史留名,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