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柯一梦>都市言情>都市狂仙>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 防伪标识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 防伪标识(2 / 2)



任朝雨站起来:“审判长,请您把合同翻到最后一页,看倒数第二行字。”

律官闻言,好奇的翻到合同最后一页,然后念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他签约合同一律作废。”

律官笑了笑,看向陆有为:“你听见了?”

陆有为呆住了。

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没有了。

律官也没理他,把合同交给书记员,然后道:“原告方,请你方提交其他诉讼内容的证据。”

任朝雨道:“是。”

她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上前交到审判席上:“这是H省高阳市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我的当事人方文菲的父母方明先生和于琳女士被人殴打成轻伤一级。”

律官等人查验过后,说道:“原告方,这份鉴定报告,只能证明原告人方文菲的父母确实受了轻伤,但是不能证明是被告方指使人做的。”

任朝雨道:“审判长,我方还有第二个证据,H省高阳市执法机关已经抓捕了骚扰攻击方文菲父母的社会闲散人员,经过审讯,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和幕后主使供认不讳。”

说着,任朝雨又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交到审判席:“这是骚扰攻击方文菲父母的社会闲散人员的头目李希波的审讯记录复印件,上面已经盖了高阳市执法机关的印章证明,里面有李希波供出是受被告方陆有为指使的记录。”

律官等人查看起来。

片刻后,律官问道:“被告方,根据高阳市执法机关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希波口供,是你指使他们到高阳市骚扰攻击原告人方文菲的父母,你怎么解释?”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