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年,老李这双眼睛是练出来了。 他明显感觉到,莫先生和之前不同。 以前总是冷冷的,就是那种彬彬有礼,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现在? 虽然还是彬彬有礼的,但却带着一丝随和。 「算是吧。」 「想明白一些事儿。」 歌德笑着回应道。 老李也没有多问,四人就这么的走向了老李家。 原本坐在三张拼凑起来的大桌旁的老爷们一看到莫先生来了,纷纷站了起来,一个个打着招呼。 有能耐的人在哪都受人尊敬。 更不用说是这种大能耐了。 一掌打死那么大的野猪。 大虫、熊瞎子也被随手打死。 要不是知道这是莫先生,众人早就把这当成神仙了。 事实上,不少人就把歌德当成了神仙转世。 要不然能有这么大能耐? 「李大哥,上菜?」 六婶撩起棉布帘子问道。 「上菜!」 老李一招呼,立刻六婶就带着婆姨们先把凉菜端上来了。 花生米、拍黄瓜、糖拌西红柿、猪耳朵、猪头肉、切开的酱猪蹄子。 一碟一碟放好后,酒坛子就打开了,一碗一碗的酒开始倒。 酒一倒满,老李做为主家站起来,先来第一口。…. 这也算是规矩。 一般还得说两句。 不过,老李没那么多废话,都吃饭了,还废话,这不得招人恨嘛。 所以,端起碗,直接抿了一口。 「大伙儿吃好喝好。」 一句话就完事了。 主家动了快子,客人们也动,热菜也跟着上。 和凉菜一样,也是六样。 炸皮皮虾、炸小黄鱼、白灼虾、扣肉、蒸带鱼、蒸熏鸡。 而这不算完。 除了这十二碟外,还有两件儿。 山珍炖肘子和红烧大丸子。 十四道菜,在黑土地上被称为十二碟、两件儿。 尤其 是两件儿,那是真的硬菜。 放在铜锅或者干脆就是连盆带火一起上。 炭火一咕都开,热气腾腾,在风雪里,令人倍感惬意。 菜上齐了。 吃,当然是吃。 但还有环节。 就见几个老爷们勐填了两口,端着酒碗就站起来。 敬酒! 有菜有酒,哪能不敬酒。 尤其是李家屯的猎户们,都好酒。 而敬酒第一个,肯定是主家。 往常人看到这架势,肯定得怂,老李可没有怂,直接就将酒倒满了,等着这几个。 都是自己人,谁还不知道谁的酒量? 「老李,今儿你是主家,理应先敬你,但是莫先生在,我们得先敬莫先生,大伙说,对不对?」 「对!」 领头那个瘦高个一说,周围人纷纷起哄。 老李先看了一眼歌德,发现歌德没有恼,反而是端起了酒碗,立刻放下了心。 「老六,就属你没六儿。」 老李故意翻了个白眼。 老六,六婶的男人,早年读过私塾,但是遇到了灾年,家里父亲没了,母亲又常年卧床,只能是跟着猎户们进山。 吃的了苦,也孝顺,还心细。 是李家屯里,除了老李外,声望最高的人。 也是和老李关系最好的。 兼职着城里老李铺子的账房。 「哈哈哈。」 老六没理会老李,笑着端起碗就走到了歌德面前。 「莫先生,我代表李家屯的大伙儿敬您。」 「没有您的话,那天屯子就得祸事了。」 老六也是干脆人,说完一饮而尽。 接着,不等歌德开口,就再次倒满,又是一碗。 一连三碗。 虽说不是海碗,但每一碗也有三两酒。 三碗下肚,几乎就是一斤。 老六的脸一下就红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