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队确实很强,陆军就是渣,单兵作战能力再强,放到现代战争中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 德国和俄罗斯不用说了,日本战前十八个常备甲级师团,都不够一次莫斯科保卫战消耗的,诺门坎战役中俄罗斯军队轻松击败日军,充分证明了日本陆军在全世界的真实地位。 “不用,我们万里迢迢来到北非,目的就是为了击败德国人。”弗雷登道尔的态度也不太好,既然你们都不行,还是我们来吧。 那就你们来。 埃森豪威尔似乎不太喜欢小巴顿,还是把机会给了弗雷登道尔。 弗雷登道尔率领的第二军由两个师组成,总兵力近3万人,装备坦克共750辆,各型火炮240门。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新组建的装甲部队,和南部非洲装甲部队一样,已经实现了机械化,部队移动过程中,所有士兵都可以搭乘汽车。 有了汽车代步,部队移动的速度快很多,四个轮子确实比两条腿快。 弗雷登道尔犯了个大错误,没有进行足够的侦查,就命令第2军迅速向艾斯纳姆前进。 第2军的驻地在德拉,要前往艾斯纳姆必须经过第17装甲师所在的布维拉。 按照联军指挥部的要求,第17装甲师要在布维拉,为美国第2军提供补给。 梁昊绝对是故意的,当第2军坦克手驾驶着M3斯图亚特,和格兰特·李从第17装甲师营地旁边经过的时候,第17装甲师营地内齐刷刷停了一排“虎”式和“豹”式。 美国装甲部队装备的坦克,分别是一个中型坦克团,和两个轻型坦克团。 美国最新式的中型坦克是M3谢尔曼,第2军因为来到北非的时间较早,装备的第一代中型坦克格兰特·李,本质上其实还是M3,性能不仅没有太大提升,反而因为先天不足造成灾难性后果。 1940年7月,美国开始研发M3中型坦克,最初的M3,火炮只有37毫米。 法国停止抵抗后,美国人惊讶地发现37毫米坦克炮太弱,于是改用75毫米坦克炮。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 M3中型坦克,是基于37毫米坦克炮设计的,75毫米坦克炮对于M3的炮塔来说太大了,根本无法容纳。 于是美国的天才设计师们在车体的右前方装了一个类似瘤子的突出物,75毫米坦克炮就装在这里。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M3的车体和炮塔主要采用铆接,一旦被击中,铆钉就被震得象霰弹一样在坦克里到处横飞,会对坦克手造成致命威胁。 开着这样的坦克上战场,美国坦克手的命运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