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冲她挂在脸上的神情,似乎也不太确定认识我,而是在辨别。久而久之她回过神来,冲我一伸手,笑道:“咱俩是同一所俱乐部的,你忘了?我没想到,但怎么来的会是你呢?” “好吧,看来我令你很失望。”我耸耸肩,与她象征性地握了握手,自嘲道。 “不,只是我没料到会等来的是你,怎会失望呢?对了,难怪你认不出我来。”女人愣了愣,举起自己棕色皮包抬到肩头,说:“我临时染了发,过去是这个颜色,记起来了没有?” 被她这么一提,我的脑海中闪电般掠过一些画面,某个黎明前的山上石阶,玫瑰色的暖光照在背后古老建筑上,眼前这个人和我边喝酒边讨论自己对时间的理解。是的,我理应记得她,但产生回忆的不是真正的我,而是我所披挂的这具皮囊,这个礼服男子。 “虽然陌生,但我很庆幸伴我同行的是你。你新来不久,极少参加活动,你我只见过几次,却彼此交谈得比谁都多。”女人示意我别站在雨中,跟她回船舱,一边掏出手帕为我擦拭水珠,一边滔滔不绝谈论着我俩的偶遇。我却不怎么在听,见她皮包里斜插着一本时尚杂志,便信手取过。展开一看,注意到左上角的年份,1974年3月。 女人见我正在翻看,便知趣地站立一旁,杂志刊登了一则消息,英国与中国外交关系升为大使级。看来年代终于被确定了,多么悠远啊!那时我还没出生呢。四周这些人,现如今可能都七老八十了,而眼前的这个她,是否仍健在也还是个问题。 “我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她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使劲掏着皮包。不久后擎着两个信封,提给我其中一份,说:“没有邀请函,你我是上不了雾龙牙岛的,从哪来还得被送回哪去。出来找你,我就是想给你这个。” “嗯嗯,幸亏你及时认出了我。”我接过信封,揣入怀中,转身往吧台走去,打算要杯果酒,坐下细细阅读,了解下我还未出生前的琐事,以此打发剩余的时间。 “不,你先等等,别四处乱走,”见状女子慌忙制止,邀我随她走去船舱另一侧,压低声调说:“你最好记住自己的号码,以免登岸被人问起。而且,咱俩要错开一段时间,别让失主引起注意。这两份邀请函,其实是我偷来的。” 话音一落,女人遥指远处靠在吧台前的一对伉俪,那就是她口中提起的失主。我不禁恍然,既然我身处这艘邮轮上,怎会搞得自己像个偷渡客,难道我与她又要开始玩起间谍游戏,去天边那座岛图谋些阴暗勾当么?想我仪表堂堂,怎老在魔魇里当窃贼呢? 不过,所谓的失主我却很是眼熟,尤其是那个交际花般的贵妇,总觉得似曾相识。 “管好你自己,少来干涉我行事。”我一把推开她的手,径直向那对男女走去。这个陌生女人在背后恼怒地喊了几声,最终无计可施,只得悻悻走开。 沿路我悄悄抖开信封,见邀请函上写着六位数字,842394,怎么如此眼熟?我分明记得,那正是Krys发在留言板上,某个知情人留下的号码!起先我们以为是经纬度,拿尺划下来是缅因;而后又以为是电话号码,结果没有区号;最后异想天开会不会是储物柜或门牌号,结果全是瞎猜。面前的数字,仅仅只差了最后一位。如不意外,与我接头的女人手中卡片,写着的必是842393无疑!难道说? 见疑团越聚越多,我快步来到这对男女身旁,向贵妇举了举手中酒杯,含笑点头。 “你的拥趸真多,哪怕在异国他乡都有爱慕者。”秃头男推了她一把,笑容可掬对我说:“没想到我们这么低调,还是被人认了出来。听你口音是法国人吧?我很喜欢法国。” 然后,这名男子开始拉家常,本以为我是那种逢人自来熟,结果他比我更在行,几杯酒下肚,我与他已经到了勾肩搭背的程度。从秃头男嘴里,大概是道出这么个凄美的故事。面前这个艳丽贵妇,曾是三、四十年代红极一时的影星,像他这种光手上有俩钱的人,是不可能与梦中情人走到一起的。但这名男子很有毅力,他选择了漫长的等待,最终感动了她,俩人才走到一起。虽然他说得唾沫四溅,荡气回肠,我却不由心头一凛! 眼前的这对中老年情侣,他俩竟然是老艾的父母!我的天哪,这个世界太小了,哪怕魔魇发生在欧洲,我仍旧和果核酒店捆绑在一起!难怪我会觉得眼熟,面前的这位妇人,侧脸照就挂在老板间墙头,底下是胖子深情写下的“永远怀念,我的慈母”几个大字! 遭窃的邀请函,原本属于他们中任何一个,而真正到了雾龙牙岛,最终注定登不了岸,将随船回去。那么信封的新主人,便是替代他俩的我和陌生女子,如此算来,留言板上提起的人名,肯定没在指果核昔日的拥有者,贵妇她是在九十年代才刚过世。如此只剩下唯一一个,那就是她! 然而,这里头有个最难解释的困惑,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