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春堂外的巷子角落里,看到了耗子他们那一群八个小乞丐。
罗明珠并未上前与他们搭话,而是遥遥对视一眼便转头离开了。
昨天她已经跟耗子谈妥了,以每个人每天三文钱的价格,雇佣他们帮她打探消息。
三文钱正好能买三个全麦馍馍,可以保证小乞丐们每天的温饱。
本来罗明珠是想直接给食物,后来觉得那样太麻烦。她无法保证自己每天都在县城里,交代给别人又不放心。
最后与耗子商定直接给钱,让他们自己去买馍馍吃。
耗子和小虎他们本来说什么也不要钱,而是打算免费帮忙来还罗明珠的人情。
罗明珠好说歹说才让他们同意,但也跟他们说好了,期限只有一个月。
若是一个月内打听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那合作就会终止,她不可能一直白养着他们。
只不过罗明珠心里也有其他打算,等这件事结束,她会尽量想办法,帮这群孩子找一些名声好的店铺,让他们去当学徒。
挣钱多少是次要的,好歹有个固定的吃饭的地儿,不用再居无定所到处流浪。
要是运气好,能学一门手艺养活自己,那就再好不过了。
罗明珠跟耗子约定,在外人面前尽量不要接触,对外就说是孙大夫救的他们。
如果有消息,就去她的铺子角落里留个记号,她看到后就会与他在回春堂附近见面。
整条流程神神秘秘的,颇有几分细作接头的风格。
小乞丐们都是孩子,对此感觉又刺激又新奇,答应得特别利落。
害得罗明珠反复叮嘱他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只需要不经意听两耳朵看两眼就行,千万别去主动打听。
幸好耗子和小虎已经懂事,而且小乞丐们都听他们俩的,这才让罗明珠放下心来,不然她都不敢用他们帮忙了。
罗明珠暗忖,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雇佣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