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正好拿出来煎了,卖不掉当一家人的午餐也行。
这两天忙着开店的事情,加之对想要对薄城食物的了解,她都没有做过饭。
她们一家三口,吃的都是她在路边买的炖肉,味道与八里镇的没什么两样,一样令人难以下咽。
“哇!太好了,今天可以吃到妈妈做的饭啦!”里寇眼睛亮亮的坐在许可茉怀里,露出很想吃的神情。
迭戈上午在城外采摘可以吃的植物和野果,走之前看到自己在切肉,而且还拿出那种纯白细细的盐。
他应该不会错过这美味食物的饭点,会早点回来。
许可茉在厨房与大厅间的一块兽皮上将小孩放下,又将腰包解下,半蹲下看他,柔声道:
“里里,你在这里复习昨晚教你的数数,我在旁边做饭,有什么事叫我好吗?”
“嗯!”里寇点点头,这里又能看到妈妈,还能看到外面哟~
跟着妈妈摆过摊,很有经验的里寇说:“我帮忙看着店里的,有人来吃饭,我会很大声招呼客人的。”
“好宝宝。”许可茉摸了摸小脑袋,放心转身做饭去了。
里寇懂事的坐在兽皮上,打开兽皮袋里,银色和金色各拔一边,白色的骨币拿出来放在兽皮上。
他坐在毛毯上数着骨币,现在自己能从一数到一百枚啦!
而将石锅摆在灶台上的许可茉,把灶台案板上的一个木桶搬过来,揭开木盖。
麋鹿肉块经过一上午的腌制,与调料完全融合在一起,呈现着一种淡淡的带着光的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