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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这天没有专业课,时鹿上了两节选修课。

他们英美学院是国家高等艺术学院,在选课上比较自由。时鹿学的是服装设计,对绘画方面的要求并不算太高,但是时鹿觉得,艺术都是一脉相通的,她应该多学一些东西,这样才能打开自己的视野思路,才能促进自己以后的发展。

他们专业课老师也经常这么说,平时就经常鼓励他们去别的学院多听听课。

艺术这件事,最重要的就是发散,千万别禁锢自己,一旦禁锢,路就走不长了。

时鹿上午上了一节美术史,下午又上了一节油画课。等老师说下课,时鹿便利落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她把资料本夹在腋下,放好凳子才发觉手指上不知什么时候染上了一些颜料,不过,她没时间管了。

她还要赶去咖啡厅打工。这是她每天都要做的事。因为今天周末,去咖啡厅的人必定比平常还要多,所以她必须更快一点赶过去。

下课的铃声还没响完,时鹿已经从教室门口消失。

英美学院占地很大,油画系又处在离校门口比较远的地方,时鹿选了一条小路抄近道,通往校门口的小道上,落满了金黄的银杏叶,时间总是走得这么猝不及防,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夏天就过去了。

“时鹿!”

“时鹿!你等等我!”

时鹿走得匆忙,隐约听到身后有人喊她,她停住了脚步,回头,发现是吴宝凤。

吴宝凤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她身材有些微胖,穿了一条不太方便的裙子,所以跑步对她来说不是个轻松的事情。等到了时鹿跟前,她额头上已经出了一些汗,单手捂着肚子弯下腰,断断续续道:“你怎么——你怎么走得这么——快!”

等气儿喘匀了,吴宝凤睁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不是说让你等等我吗,你让我好找,我就去了个卫生间的功夫你就不见了。”

时鹿没有回答,垂眼默默地看着吴宝凤,不知道该说什么,或者说,她觉得没有说的必要。

“时鹿,”吴宝凤继续道:“你本来就不住宿舍,我们平时都说不上几句话,你今天陪陪我,陪我去音乐社报名怎么样?”

“我没空。”时鹿直接拒绝。

对于吴宝凤,时鹿无法评价,这个人好像是天生的自来熟。

在这个偌大的学院里,时鹿总是独来独往,她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她和其他享受大学生活的人不一样,她没有精力也没有时间交朋友。

可不知为什么,吴宝凤从开学伊始就喜欢缠着她,似乎默认她们已经是朋友。

“你陪我去吧~”吴宝凤轻轻扯了扯时鹿的胳膊:“你知不知道,今天沈朝辞在音乐社,我一定要见见他!”

提到沈朝辞,吴宝凤露出很夸张的表情,感觉下一秒眼睛里就要蹦出星星。

时鹿却没什么兴趣,简单道:“我不认识,我还要打工,你自己去吧。”

“你不认识?”吴宝凤很吃惊,对时鹿说要打工的话充耳不闻,仿佛只听见了前半句:“你怎么会不认识?”

时鹿没反应。

“就是我之前给你说的啊!沈朝辞,英美学院最具风云人物,以全校文化课第一的成绩考进来,既是学霸,人又长得帅,名副其实书香世家,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主任医生,外公是著名书画大家,一幅画能卖上千万,全校女生的最心动男神,沈朝辞!”

吴宝凤说得激动,一口气天花乱坠,时鹿这才想起学校里确实有这么一号人,大二,比她们高一年级,从前吴宝凤就总在她耳边唠叨这些。不过时鹿从不关心学校里的八卦,所以也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了。

“沈朝辞?”时鹿问了一句。

“对!就是沈朝辞!”吴宝凤见时鹿终于有反应了,激动地又拉了拉时鹿的胳膊:“求你了,陪我去吧!”

时鹿没有动,只是对这个名字突然有了好奇,她想起那晚在咖啡厅遇到的人,也叫朝辞,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对报社团没兴趣,我需要打工。”时鹿还是拒绝了。

吴宝凤见时鹿无动于衷,开始急了,实在没办法,快速转动脑袋她换了思路道:“你不是就想挣钱吗?那你更应该去音乐社看看了,多认识一些这号人,他们资源多,说不定就有挣钱机会呢,总比你打工那么辛苦来的好。”

原本想走的时鹿听到这句话犹豫了。

这世上能触动时鹿的除了时鸣就是钱。

最后,时鹿还是在钱的驱动下陪吴宝凤去了音乐社。她给咖啡厅的领班打了一个电话,请了两个小时的假。

沈朝辞这人果然名不虚传,吴宝凤也丝毫没有夸大其词。

等时鹿她们赶到音乐社报名处的时候,门口已经堵满了形形色色的人,大多数都是女生。几乎每个人都和吴宝凤是一样的反应,脸上散发着激动,眼睛里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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