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从小儿就上房揭瓦,追鸡撵狗,十几岁就成天打架斗殴,动辄把人打的头破血流,在管教所、监狱呆的时间比在家还长,因为在屯子里实在混不下去了,这张振北就来的绥芬河,纠集了一把地痞做起偷鸡摸狗的勾当,私底下什么倒斗、投机倒把,只要来钱的事情都干。
这家伙胆大心细,没多久还真干出了名堂,在这一带也成了号人物,寻常人还真不敢得罪他,是他越加的嚣张跋扈,走路都恨不得鼻孔朝天。
正所谓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这不目空一切的张振北遇到了狠角色,不得他发威就被人家用家伙顶住了脑门,任凭他在有本事也得跪地求饶。
“不愿意?”
曹卫国冷冷的说了一句,吓得张振北一个哆嗦,急忙抬头道:“愿意,愿意,您让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大丈夫能屈能伸!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张振北强忍着屈辱掏出身上的所有钱,然后急哧忙慌的脱掉大衣,毛衣、秋衣没一会儿就变成了白条鸡,冻得他直哆嗦,臊的他恨不得钻进地缝。
曹卫国冷笑:“怎么还留一件儿。”
张振北脸红脖子粗的解除了仅剩的大裤衩,羞愤欲死的开始在地上爬,虎目含泪的叫喊:“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爷爷我错了!”
“哈哈哈张振北,你是个人物!”
“砰砰砰砰!”
眼见张振北还真的听话照做,曹卫国眼神一冷抬手就是数枪。
这么能屈能伸的人物,留着那就是祸患。
伴随着数声的枪响,正在看笑话的人都快吓尿了,惊叫着恐慌逃窜了,黑黢黢的鸽市顿时鸡飞狗跳乱作一团。
疯子!
这外地来的年轻人简直就是疯子!
“砰砰砰砰!”
赵援朝见状也不含糊,连开数枪将张振北的跟班送过去团聚,跟着曹卫国迅速消失在茫茫黑夜中,摊主乔三瘫坐在地上,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吓得尿了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