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娘一听这话,腰杆立刻挺直了,脸上带着得意嘲讽的笑,原本以为是自己儿子做错了事,打算先声夺人,没想到,竟然是自己儿子发现的!
这下看两个狗男女怎么说!
“怪不得一致说是我家大庆呢,合着是他坏了你们的好事啊。”大庆娘绿豆眼一拧,语气鄙夷。
其他人见事情反转,更是议论纷纷。
“竟然是萧大庆看见的,这二流子转性了?”
“话不能这么说,人家大庆还不能变好了?”
“就是,教员都说过,要用发展的眼睛看人,不能用老眼睛看人。”
“噗嗤,是发展的眼光,不是眼睛!”
“都一样,都一样,就是这么个意思嘛。”
“那他们为啥说是萧大庆做的呢?”
“这都不懂,嫌萧大庆坏了两人的好事呗。”
“萧家的小子还是个当过兵的,竟然做出这样的事?”
“嗤,你也不看看他现在啥样,但凡是个全乎的女人,谁会跟他啊,说不定,就是他对人家女知青耍流氓呢,结果被萧大庆给撞见了。”
“这,这,不能够吧。萧老三之前还帮我家大妮拎过东西呢。”
“唉,知人知面不知心,让你家大妮长点心吧。”
······
没想到萧大庆还有这计谋和胆量,竟然贼喊捉贼,萧向东脸色阴沉,孟晓曼也觉得这事难办,现在没有监控,也无法查指纹,照这各执一词的说法,肯定掰扯不清。
难道要吃了这个哑巴亏?孟晓曼不甘心,却没有更好的办法。
不说没证据,就是有证据,按照村里人护短的尿性都有可能为萧大庆辩护,毕竟他是自己人,而她这个刚来没多久的知青,是外人。
更不用说支书一开始就不想将这种丑事闹大。
罢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萧大庆这仇,先给他记着。
想通了这,孟晓曼便不急着钉死萧大庆了。
坐了好一会,头不怎么晕了,孟晓曼便站了起来。
有些话,还是站起来说比较有气势,坐在地上,总感觉低人一等。
书中对萧向东着墨不多,但说过他是一个尊老爱幼,热心肠的人,回家的次数不多,但对村里人很照顾,谁家有事都会主动帮一把。
没想到现在这些人竟然这样嚼他舌根。
听着这些话,孟晓曼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让英雄寒了心!
于是,蓄了下力,大声说:
“萧向东同志参军上阵,保家卫国,面对枪林弹雨,宁愿自己受伤也毫不退缩,是为了谁?你们这些人享受着他的庇护,不好好感谢他就算了,还污蔑他,背刺他,到底有没有良心?就算你们不明白真相,也该相信他的品格,相信国家的眼光!”
铿锵有力的话音落地,刚才说风凉话的人表情讪讪的,都不敢正眼看萧向东。
自从受伤后,萧向东已经习惯了冷嘲热讽,冷眼相待,就连家人知道他再也站不起来,无法回军营后,也从好言好语变成冷言冷语,从端饭送水,变成不闻不问。
连自己家人都这样,更何况一向踩低捧高其他人。
萧向东看着这些他曾经尊敬过、帮助过的人,用一种嫌弃,鄙视的眼光看自己,只觉得以前的自己眼了瞎,曾经的善心都喂了狗。
以前纵然有风言风语,但他很少出门,并未直接面对,从来没当回事儿,现在才发现,直面这些话语,他内心是失望的,心寒的。
倒是眼前这个小姑娘,明明自己虚弱害怕到不行,却鼓着勇气为他说话。
那些犹在耳边的维护,让他冰冷的心一热。
可惜,今天无法为她讨回公道了。
一想到今天过后,她一个小姑娘要面对异样的眼光,难听的流言蜚语,二流子的骚扰,甚至还会因为清白名声尽毁,找不到好婆家,甚至心里脆弱一点,可能自杀。他就像被麦芒扎心似的难受。
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痛恨自己瘫痪的双腿!否则,肯定不会让萧大庆那个混蛋跑掉。
萧大庆被萧向东吓走后,走在路上心里后悔得不行,明明都成了瘫子,怎么眼神还那么吓人。
萧大庆不怪自己太怂,而是怪萧向东以前把他打得太狠了,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
一年前,萧向东回家探亲,碰见他调戏小姑娘,一脚把他踹翻在地,断了他三根肋骨,害得他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这次又坏了自己的好事。
可惜了孟知青那白腻的肩头,还有动人的小脸,萧大庆咂吧着嘴,越想越气,突然心生一计。于是脚下一转,立刻去找了大队的支书,告诉他自己看见萧向东在草垛里对人耍流氓。
现在公社抓个人作风抓的很严,大队今年喜获大丰收,是有很大机会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要是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