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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东北二王-10(2 / 2)

他在1976年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1980年复员后,被分配到东北机器制造厂当了一名工人。

外人眼里,他举止文雅,说话和气。

单位里的红榜提名也居然有他一个。

他单位的领导在知道他是杀人重大嫌疑犯时,都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这并不是真实的王宗纬,那些看着优秀的履历,只是他的伪装。

一根藤上结不出两种瓜,王宗纬其实也跟哥哥王宗方一样,骨子里深藏着凶恶。

在后来的犯案过程中,很明显王宗纬的狠毒比王宗方更甚。

王宗纬之所以要伪装,因为他要弄枪。

1976年冬,沈阳市大北监狱某驻军值班室的三支手枪被盗,盗枪者就是“二王”。

而他去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目的,是为了收集子弹。

在1978年他写给王宗方的信件中提到,已弄到手枪子弹一百发。

而此时,正是王宗方因盗窃被捕的前几天。

看来兄弟两早就开始筹划着做大案。

王宗纬复员时,不仅带着大量的子弹,还偷藏了5颗手榴弹。

幸好当时装手榴弹的包被李瑞玲冒死夺下,才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

有了枪支以后,王宗纬等了哥哥三年。

王宗方出狱之后,两人便狼狈为奸,疯狂的开始了盗窃活动。

在沈阳空军医院案发之前,他们已经作案数起。

他们作案的步骤设计的很严密,不仅仔细选择偷盗对象,制定偷盗手段,还备好乔装的衣物。因此屡屡得手。

如果不是因为被吴永春发现,他们应该还行走在盗窃的路上。

“二王”最初的目的就是偷盗,但他们手里的枪,却让他们犯罪的级别上升到了重大杀人犯。

从第一次案发后逃亡的7个月时间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

不知道这两人有没有后悔过。

而为了逃命,他们一错再错,最终死于乱枪之下。

本来偷盗罪不至死,不知道这两兄弟为什么会铤而走险走上杀人的道路。

可能是因为他们仗着手里有枪,就藐视社会的准则。

只能说这两个人,是有勇无谋的“蠢货”。

他们觉得自己能越过法律的红线,狂妄自大。

这也是他们父母一再的维护他们造成的恶果。

当然,他们的父母也难逃罪责。

王家林和王春芳因为包庇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这对无良父母也为他们的失职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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