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越觉得日子过得快。
一个年说过就过,除夕吃的年夜饭,初一走亲戚拜年,眨眼间马凉就已经回老家好几天了。
大年初二,俗称迎婿日,正是女儿女婿回门的日子。
出嫁的女儿会带着丈夫及儿女回娘家拜年,老马家两个儿子马建国和马建军自然也是要带着媳妇和孩子回老丈人家去。
人一下子少了一半,老马家顿时又冷清了下来。
这年头也没有智能手机,想查点信息资料都不方便,马凉正头疼如何帮家人致富呢。
正当他想着是不是去镇上找网吧上上网时,手机响了起来。
“马凉,回来过年了没得?”电话那头着急问话的,正是他的高中同桌胡伟杰。
正因为对他情况十分熟悉,所以人家才有此一问。
毕竟他前世放寒假时就没有回家过年,依然留在魔都做兼职,只为多赚一点钱。
马凉当即就回道:“回来了,正好想找你有事儿呢。”
“回来了你不早说,快,赶紧来县里,今天中午同学聚会。”胡伟杰急着催起来。
马凉纳闷道:“同学聚会?班长也没喊我啊,就不去了吧。”
高中也不像一般人想的那么单纯,在同学关系上,甚至不如大学室友朝夕相处四年的感情深。
最起码像马凉所在的县城中学,一般城里的同学是很少和他这样的乡下同学玩到一块儿去的。
也不能怪同学们从小就势利,只能说各自的背景不一样,导致大家气场不同,硬要处到一起互相都别扭。
今天所谓的同学聚会,也不是什么正式聚会,不过是县城本地的同学们一起吃个饭而已。
这种活动基本都aa制,人家县里的同学聚聚很方便,也不会乱喊乡下的同学参加,免得给家境不好的同学增加压力。
所以马凉也没有收到班长通知,不过即使通知了他也没兴趣参加。
因为无论什么年纪的同学聚会,都是一种特别无聊的事情。所谓的同学聚会,其实就是一部分人的秀场,和另一部分人的感伤地。
大家本就不是一个阶层的,何必硬凑到一块儿呢。
平常短信问候都没有一个的,聚会又能聚出什么感情。还不如三五好友小聚一下,来得更为自在。
“不来你可别后悔啊,林秋雅今天也会参加。”胡伟杰自以为抛出了诱饵,马凉准会上钩。
小胡同学早就知道,自己这个同桌心里对林大校仰慕已久。
可是马凉已经不是以前的小马哥了,重生前更是见过了中年发福版林秋雅,怎么可能还有执念呢。
就算是重生前没有幻想破灭,他现在也不会有多少兴趣。
他身边四位佳人的颜值水平,哪个不比林大校强?而且强的不止一星半点儿。
马凉想着正好要找胡伟杰帮忙,也就不再坚持,答应了下来。
从村里赶去县里,虽然路程并不远,可对于没车的他来说也属实不算方便。
先要骑自行车赶到镇上,然后坐小巴才能行。
本来半小时的路程,马凉硬是了一个多小时才赶到。
这也更加坐实了他想帮家里人致富的想法,老马家人连辆车都没有,出行太不方便了。
二人约在学校门口碰面,刚赶到时就看见胡伟杰早等在那了。
“马凉,这边。”胡伟杰骑着一辆电动车,在学校斜对面大声招呼起来。
金塘县属于蓉城下属的四县之一,虽说在四个县里面实力最强,但因为离蓉城市区距离最远,所以和另外十几个区市相比,经济发展也一直不被重视。
尽管如此,金塘县也是接近于县级市的存在,比起川蜀地区其他的小县城来说,也已经强太多了。
而马凉的高中母校,叫做[金塘中学校]。
名字很奇怪,既不是一中也不是二中,就叫金塘中学校,本地人则直接称为金塘中学。
既然中学被冠以县城的名字,自然就说明是县里最好的中学。
马凉和胡伟杰也都是在最好的重点班,不过并不是文科班,而是读的理科。
高考结束后,马凉的成绩虽然不错,但没有如多数同学那样选择理工科院校,而是报考了华政法律专业。
毕竟多数理工科专业,都需要读研、读博才有能更好的发展。
家境贫寒的他对自己的认知十分清楚,大学毕业后绝对不可能去读研读博的。
出于就业优先考虑,更为普适的法律专业就成了他最好的选择。
这并不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而是一种现实而无奈的客观选择,如果马凉不是在街上混过,可能连这点认知都没有。
一个扎心的真相就是,穷人家的孩子其实并不早熟,而是更晚熟。
要知道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