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风情万种地扫了他一眼,手从背后拿出一个坚固的麻布袋子,吃力地递给杜祐谦。
杜祐谦接过掂量了一下,心知里面全是金银珠宝。
“这是何意?”
林莎顿时横眉怒目,“清郎你……你若不是真心,就不要作践奴家!你说想替奴家赎身,奴家担心你银钱不够,特地偷偷将攒下的悌己钱拿来给你。现在你装疯卖傻,莫非之前对奴家只是逢场作戏?”
杜祐谦心里更尴尬了。
要是他不记得还好。
问题是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确实曾经和这魁海誓山盟。
自从自己了高价替她“梳拢”之后,她也没有留宿过别的男子,所以自己——在堪破胎中之迷以前,对她确实是情有独钟,打算将她娶回家的。
当然,那其实是太天真了。
他这辈子虽没出身于高门大阀,但家里也算是书香门
纳妾都可能性不大。
“咳咳,是这样,”杜祐谦说,“逢场作戏倒不至于,只是我现在看破红尘,只想寻仙问道,不履尘世了。前情往事在我心中,已如过眼云烟。林姑娘你跟着我,也不是出路。何况,林姑娘你身负上乘武功,天下之大,哪里去不得?一定要跟着我,怕不是另有图谋吧?”
林莎在刹那的震惊之后,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迅速蒙上一层委屈,脸上带着郁郁之色,“邱公子,武功的事,奴家一直瞒着你,确实不对,但奴家也是有苦衷的……这且不说。你与奴家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奴家对你确实痴心一片,从未有过算计,难道非要奴家将心挖出来给你看,你才信得过?说什么前情往事如过眼云烟,你还不如直接说,你对奴家已经腻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