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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北京爱情 (迷路的沈冰 中 )(1 / 3)

一个肤色白皙,五官清秀的年轻男子微笑站在自己面前,一身看似不经意又处处透着精致的穿着将男子俊逸出众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

抬眼看去,男子剑眉下一对细长的桃眼正直视着自己,那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格外深邃的眼眸像要把自己目光全吸进去,沈冰愣了一下,脸一红,不由低下了头。

“你好,需要帮助吗?”

声音又重复了一遍。

沈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男子,摇了摇,低声道:“不用了,谢谢!”

“没事,你叫我安迪就好。出门在外都有需要人帮助的时候。”

易华伟爽朗一笑,道:“你是在等人?男朋友?”

“嗯,伱怎么知道!?”沈冰惊讶地看着易华伟。

“我猜的。”易华伟故作神秘笑了笑:“看样子我没猜错?那我再猜一猜,你现在需要一个手机?”

“你真厉害,这都能看出来吗?”沈冰瞪大了眼睛,捂住惊讶的小嘴。

“哈哈,见多了,也就知道了。”易华伟掏出手机朝沈冰递了过去:“快给你男朋友打个电话吧,这地方人多,一时半会找不到也是正常的。打个电话报个平安,也好让他放心。”

“谢谢你啊!”沈冰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接过手机,朝易华伟感激地笑了笑。

“没事,助人为快乐之本嘛。”易华伟客气地笑道。

…………

真能打得通算你厉害,估计这会儿的石小猛的手机已经被封存起来了。

易华伟脸上挂着一抹温和的浅笑,心底却在暗自琢磨。

沈冰是这个世界最重要的女主,也是易华伟看得最顺眼的女主。

沈冰在整部戏的从始至终,都给人一种朴素干净的感觉。衣着普普通通,一件羽绒服穿来穿去都没怎么换过,最初从和顺来到北京的时候连手机都没有,朴素吧?

她就像一朵莲,静静地开放。

还有人说她是‘白莲’,说她没有为两人的爱情作出努力。

可沈冰跟石小猛在一起的时候,不在乎他的穷困,甘愿与他挤在租住的小房子里,忍受房东大姐的冷嘲热讽,将自己攒了许久的压箱底的五千块钱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虽然不多,但这却是她的所有。

还有,石小猛在知道‘好兄弟’程峰爱上沈冰之后,对着沈冰说的那些不信任的话可是很伤人的。而沈冰没有在意,她在乎石小猛的感受,为了安抚自卑敏感的石小猛,沈冰也是毫不犹豫地把工作辞了,准备跟石小猛一起回老家去的。说到底两个人之间的分手主要原因是石小猛而不是程峰。

只能说程峰的龌蹉让原本善良的石小猛性格都变得扭曲了。

如果不是石小猛的猜忌,也就不会误会沈冰,如果不是石小猛受到胡荣强三十万年薪的诱惑决定留在京城,两人早就回老家结婚去了。如果不是石小猛在爱情跟面包之间选择了面包,两人也不会分手。

沈冰曾坚定地告诉石小猛,“除非你亲口对我说,你不爱我了,不要我了,否则我是不会跟你分手的”,可是,石小猛为了前途,或者干脆说为了钱,还是把这句话说了出来,让沈冰彻底死了心。

至于沈冰接受程峰的追求,也算情有可原。有句话说的好,叫好女怕男缠,何况还是程峰这种有钱又有闲的男人的死缠烂打。

程峰这个公子为了追求沈冰做过的事就不说了,感觉在没有男朋友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都会在他的攻势下缴械投降。

可要说沈冰是为了程峰的钱才接受他的追求其实也不尽然。沈冰接受程锋的时候正值他人生的低谷,父亲入狱,大德被别人侵占,沈冰辞掉了幼儿园的工作,专门照顾程锋和吴狄,甚至帮他们一起去说服股东。

为了自己男人能做到这个地步你还能要求她什么?说实话,在现代社会,一个男人如果能遇见沈冰这样的女朋友那绝对是上辈子烧了高香。

两人从小青梅竹马,石小猛大学四年才回去一次,把关系确定后,沈冰就一直在等他,这还叫没有为两人的爱情付出?

别说等待不是付出,也别说农村姑娘本性纯良见识少到了城里才被世界迷了眼。现在处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农村女孩跟城里姑娘眼界见识上差不了太多。要变心沈冰早就变心了,还等石小猛?

换作易华伟,绝对不可能会答应程峰父亲的条件。钱没有了可以再赚,人要是没了,想再找回来却已经是不可能,即使找回来也不再是当初那人了。

易华伟现在还没有拆散石小猛跟沈冰两人的想法。不过易华伟心里倒是有个念头,就是把沈冰打造成一个独立、自主、自强的女性,易华伟觉得不管是程峰还是石小猛都配不上沈冰,当然,包括他自己。在感情上,易华伟不可能只对一个女人好。

话说回来,在某些方面,改变沈冰可比改变杨紫曦容易多了。首先,沈冰可不是看上去那么单纯,她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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