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贺很久没有回家了,家里那几间破败的土坯房也需要去修缮了。
十月份的一天傍晚,小贺回到了阔别几个月的老屋,简单把家里收拾一下,小贺的母亲烧火做饭,小贺就去自家的菜地里看看,路过一片姜田时,看到村里的陈正坤和一位自己不认识的人正在挖生姜,于是便上前打招呼说:“陈叔,天黑了还挖姜呀!”
陈正坤猛地一惊,一回头发现是小贺时,便说:“是啊!我亲戚来要点生姜,我来挖点给他,他又要得急,天都快黑了,小贺什么时候回来的呀,现在有时间么,来帮忙挖吧。”
小贺见他开口了,也不好拒绝,便答应了给陈正坤帮忙来挖生姜,陈正坤的亲戚便把挖出来的生姜上的泥巴敲掉装进箩筐里,不一会工夫,四个箩筐都快装满了。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不远处有两个手电筒朝这边射来,陈正坤见状就和他亲戚朝山上的小道上跑了。只留下小贺还站在姜田里一脸惊愕。
很快两道手电筒光便照到了小贺的脸上,来人正是本村的姜队长父子,他俩一过来就揪住小贺的衣领说:“原来是你在偷我家的姜呀!你胆子不小呀,前天晚上偷了我二块地的,今天晚上又来偷……”
小贺忙解释说:“我没有偷,这些都是陈正坤叔和他亲戚挖的,我是陈正坤叔喊我帮忙挖的,我才过来帮忙……我以为这是他家的姜。”
姜队长说:“一派胡言,那陈正坤呢?”
小贺指着那山上的小路说:“刚刚他俩往哪边去了。”
姜队长说:“你把我当三岁小孩吧!你认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
于是姜队长两父子就揪着小贺,把双手反在背上,推着往路上走,一直走到大队部,姜队长给派出所打了电话,说是抓到了一个偷姜贼,不一会一辆北京吉普车就过来,把小贺铐上带走了。
第二天那辆吉普车又出现在陈正坤的家门口,陈正坤的老婆告诉吉普车上的来人,说是陈正坤去县城的亲戚家好几天了。
吉普车走后的当天下午,小贺的母亲就得到了通知,小贺被拘留了,请送点洗漱用品过去。
十月份的天气,在这山旮旯里,一到晚上还是寒气有点瘆人,小贺的母亲送去了棉被和秋袄,回来时眼睛都哭得红肿了,因为不只是人被拘留了,还要罚款和赔偿姜队长家的损失。
罚款500元,赔偿姜队长的损失500元。这可把小贺的母亲难坏了,去哪里弄这么多钱来呀!
姜队长则仗着自己的老表在派出所当副所长,于是便带人在小贺家里内内外外寻了一个遍,实在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走的时候,姜队长见小贺的床上有一个背包还比较新,于是也顺手提走了。并扬言说,还会来拿东西抵账的。
十五天后,小贺回来了,人变得又黑又瘦,听母亲说姜队长来家里搬东西,把小贺放床上的背后拿去了,这一下子把小贺又气得咬牙切齿,这背包里有老板刚给他发的工资二千元钱呀,于是去找姜队长,姜队长一口否认没有拿小贺的背包,这死无对证,姜队长不承认了,小贺也无可奈何,但转念一想,这是陈正坤害了自己的,……于是就去找陈正坤讨回公道,结果,陈正坤的老婆哭得眼泪汪汪地说,他已经二十多天没有回来了,杳无音讯,还不知道是死是活,小贺见状只能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