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正在河里洗衣服的瘦弱中年妇女,正对着不远处一名黝黑强壮的中年男子喊道。
只见这女子也许是历经了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已经出现了不少的干裂,但若细细看去,那双眼睛也是如同一弯新月般,闪烁着充满希望的光,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向着河里一个方向指了过去。
中年男人听到后,立马放下手头的事,从一堆零件中扒拉出来身子,原来他之前所处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工作台。这男子皮肤为古铜色,在太阳底下更显的发黑,一头清爽的短发配上精致立体的五官,不难想象年轻的时候估计也是一位帅哥。
“什么?孩子?让我看看。”男人从口袋中摸出来一副黑色眼镜,朝着先前女人所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这一看不要紧,在确认那是一个孩子之后,这中年男人眼中尽显激动,连忙跳入河中,双手环抱住那承载着婴儿的小舟,慢慢的游了上岸。
到达岸边,这名叫沈羡的男子脱去浸湿的上衣,只见这男女二人将婴儿放置草坪上,双双从上往下注视着这孩子。
“樊瑛,你说这孩子从哪来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把他送到边陲堂,让这孩子的亲人能找到他。”沈羡摸了摸头发,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这副样子与他那健壮的体格显现出极大的反差,甚至让人感到滑稽。
一旁叫樊瑛的女人听到沈羡这话,立刻双眉倒竖,脸也红慍起来,这一看就是一个脾气生烈的女人,在这副模样之下,沈羡也不敢再多说什么话。
“老沈,你傻啊,先不说你我结婚这么多年都没有孩子的事,你把这孩子交给边陲堂,他们对于孤儿的态度你不是不知道,跟对监狱里的犯人一样,再说,这孩子是用船漂过来的,肯定是被人遗弃的,难道还能自己跑出来不成?就算交给了边陲堂也不会有人去认领。”樊瑛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后,又低头看了看已经睡着的那孩子,不自觉的用手轻抚那肉嘟嘟的小脸。一瞬间,她竟有了一种做母亲的感觉。
“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先养着,他脖子上这个项链应该是信物,如果以后他的父母来寻,再还回去便是了。”沈羡猛地站起来,双脚一跺,给人一种很坚定的感觉。
“既然相见便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就按照你说的吧,让他当作我们的孩子,我们虽然不富裕,但也一定要让这孩子以后过的幸福快乐,他一个人从云河里划过来,就叫他沈桦吧。”樊瑛刚说完沈桦这两个字,那怀抱中的孩子竟然也醒了过来,用他那大大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望着眼前这一男一女,接着又把头往樊瑛身子里钻,仿佛是眼前之人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亲近。
“好,就叫沈桦!”
十五年后,云河下游小家。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灿烂的光芒透过玻璃照在了一间屋子的地面上,在那阳光下,有一位金发少年正慵懒的趴在床上,这少年十来岁的样子,身高在同龄人中不高不矮,体型也不算健壮,皮肤白皙,若不仔细看,或以为是一个女孩子家。当阳光照到他眼睛时,这金发少年才伸手去揉了揉眼睛,随即继续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臭沈桦,都几点了,马上一年一次的仙卫灵器选择仪式就要开始了,这可是你爸求了好久才求来的机会,去年你就趁我们不在家擅自不去,今年要是再不去,你的年龄日后可就当不了仙卫了!”金发少年一听到这声音,立马从床上吓得爬了起来,急忙穿好衣服,说话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这金发少年的母亲,也就是沈桦的母亲,樊瑛。
“知道了妈,我今年一定会去的!”话音刚落,沈桦已经从衣架上扒拉下来一件白色衣服,迅速推开门从家里冲了出去,甚至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上。
“这臭孩子,越来越不听话了。跟他爸年轻时候一个德行。”樊瑛缓缓从另一个屋子走出来,望着沈桦远去的背影,神色显得甚至有些紧张,毕竟这灵器选择仪式可是仙卫们最重要的第一步。
边陲城,中央大街。
“成为仙卫有什么好的,天天打打杀杀的,我一点也不想当,还不如跟着老爸锻造铠甲,还能赚几个钱,嘿嘿,这次成为仙卫之后选择的灵器估计也能卖不少钱,这样就能帮那老头子分担一下。”沈桦想着想着嘴角就不自觉的上扬起来,而自己却也不知不觉走到一个狭窄的胡同里。
“咦,我怎么走到这来了?不行,我得赶紧去到盖亚灵府参加仪式。”想到这,沈桦赶紧转过身去,准备离开这个小胡同。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狭小出口处突然被三名凶神恶煞,长相粗恶的人堵住,这三人身后一人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黑色大斧,其中中间那个人手臂上布满纹身,一步步朝着沈桦走来。
“小孩,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们兄弟三人的斧头不长眼了!”中间领头的油腻肥胖男说道。
小沈桦哪见过这种场面,心中顿感不妙,“完了,我这是遇上打劫的了。”在弄明白自己处境之后,沈桦果断选择破财消灾,从口袋里掏出了仅剩五个灵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