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去公司上班去。
她的脚也没有那么疼了,至少穿着平底鞋,小心一点,还是能走动的。
今天,她穿了一身特别休闲时尚的牛仔紧身裤,搭配了一件牛仔外套,长发扎成了丸子头,整个人显得靓丽又活力,再加上一双平板鞋,刚入公司时
,前台的招待员一下没能认出她。
直到她笑着同他们打招呼,那人才反应过来,“刚才那是设计部的陆设计师吗?”
“好像是。”
“她今天怎么穿的这么不像她的风格。”
“确实,刚才走过来,我都没认出来,她今天的穿着打扮和以前比起来也太素了,不过,你别说,还挺好看的。”
“你没发现最近陆设计师的风格都变了吗?以前那穿的叫一个花枝招展,现在素多了,而且我觉得蛮有气质的,上次她来公司穿的那个套装,就蛮好看的,我在网上搜了一下,那是迪奥家的套装,但是她自己搭配了别的上衣。”
“原来你们都觉得她穿衣品味提升了啊,我看市场部的好多人都在穿她的同款。”
两个人嘀嘀咕咕,又忍不住在网上搜索着秦暮楚适才穿的拼接牛仔外套。
暮楚抱着一堆文件,准备去一趟工厂厂间,跟那边的师傅讨论下细节。
她走出电梯,一转身,就看见迎面走来的林清轩正站在不远处。
他一身银灰色的西装,整个人意气风发,早已不是当年的阳光少年,早已不是那个每天会买好早餐在她家楼下等她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