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可以说是大聚餐,之前的那张桌子就显得有些过于拥挤了。
这个时候上午新买的桌子就派上了用场,二者拼在一起,就成了一张长桌。
饭菜一样样端上桌,每一道都是色香味俱全,看得众人惊叹连连。尤其是两道硬菜,吴六一直接发出了“这是过年了吗”的感慨。
“居然是水煮鱼,我最爱吃了,让我来尝尝味道如何!”顾老爷子是一点不拘礼,伸出手朝着桌上装鱼的大盆袭去。
盖子甫一揭开,浓烈的香气顿时从中喷薄而出,强劲、辛辣、鲜香,富有层次感的香味顷刻间就攻破了所有人的矜持。
夹起一块鲜嫩的鱼片,上面还包裹着热油,一口下去,首先感受到的并不是所谓调料的辣味,而是爽滑,草鱼足够新鲜,而赵别枝做鱼的功力也足够深厚,片出的鱼片在嘴里好像一下就溜了过去,只余下浓烈的香料气息在嘴里久久萦绕。
“嘶——”吴六一是北方人,不太能吃辣,一口下去被辣得直吸冷气,很快脸上就晕开绯意。偏偏他还越挫越勇,又夹起一块放入嘴里。
“好辣好辣……”他忍不住咳了几下,火辣辣的热意在舌尖、喉咙间蔓延开来,越发激起了人的食欲。
他显然在吃辣上初出茅庐功力不足,而像顾老爷子这种老将,吃到这道菜就像老鼠进了白米缸,一吃一个不吱声。
只是出筷的速度越来越快,而桌上的其他人见状也猛地反应了过来,急急忙忙加入战局。
热油混杂着辣椒的辛香和花椒的麻香,和鱼肉本身的滋味完美融合在一起,佐以柴火蒸出的大米饭,只能说是杨过分隔十六年后重见小龙女,二者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神雕侠侣。
桌上的人每人夹几筷子,当然,顾老爷子是主要战斗力,这满满一大盆鱼片居然就要见底了。
这个时候,聪明的人已经反应过来,不再恋战,火速开辟新的战场,朝着另一碗红烧肉开战。
红烧肉选用的是肥瘦相间的上好五花肉,经过浓油重酱的烹调,此刻已经变成了十分好看的琥珀色,一看就知道吃进嘴里那滋味怕是美得要命。
谢承宇咽了咽唾沫,他在刚刚的抢鱼大战里几乎没捞着什么,于是干脆转变了目标,眼疾手快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嘴里。
下一刻,宇的眼睛里闪过了诡异的光。
都说优秀的红烧肉,往往是软而不柴,爽而不腻的,但眼前的这盆红烧肉水准显然比优秀更甚,明明只炖煮了四十五分钟,但却格外软烂。
上面的肉皮柔糯如凝脂,几乎是入口抿一下就化开了,油脂顺着舌头将余下的瘦肉包裹起来,显得油润肥美,中和了瘦肉的柴感。
八角香叶的浓香、冰糖的提鲜以及老抽生抽组合而成的绝妙双重奏,营造出了富有层次感的美味。
但真正尝起来的时候,其实反而不会像美食家一般却仔细感知评点每一处的优劣,只会有一种感觉——好吃,最原始、最朴素的好吃。
谢承宇此前主要负责幕后的音乐制作,也算不上艺人,自然也不用进行严苛的身材管理,但他的口味也一向比较清淡,像红烧肉这种菜肴鲜少出现在他的餐桌上,更别提是这么优质的红烧肉,几乎可以作为B城顶尖私房菜馆里的招牌菜。
“太好吃了。”他忍不住感慨,来乡村之后吃的每一顿饭都格外好吃,也不知道是因为赵大厨的妙手回春,还是因为农村无药蔬菜和土猪肉的魅力无穷,也许二者兼而有之,才能造就如此难得的美味。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此刻正在饭桌上蔓延开来,桌边的人仿佛都三天没吃过饭了一般,抢起菜来又急又狠。
【吃!好一个红烧肉!一吃起来就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骤雨一样,是急促的碗筷碰撞;旋风一样,是吞咽的速度;乱蛙一样,是你争我夺的氛围;火花一样,是外皮闪耀的油光。餐桌上,爆出一道多么壮阔、多么豪放、多么火烈的珍馐哇——红烧肉!】
【我真服了你们网友】
【啊啊啊啊啊不建议大家点红烧肉和水煮鱼,因为我吃不到】
【我朋友他爷爷是中医,她说感冒就按这个方子拿药:秘制红烧肉×1,热辣水煮鱼×1,小白菜烧丸子×1,还要用柴火焖制白米饭送服】
【你挂的是赵别枝大夫的专家号吧】
陆熹朝盯着这些人夸张而又剧烈的动作,一时间都呆在了原地,犹豫着要不要伸筷子加入战局,但又无从入手。
最终他只能夹起离他最近且竞争没那么激烈的小白菜烧丸子吃,远离喧嚣的战局。
这副小媳妇受气包的模样倒是让人想要高歌一曲“小白菜地里黄”。
余光发现了这只小可怜的赵别枝扒饭的动作一滞,思绪在脑子里转了个弯,身体已经先一步动作。
她探出筷子,精准地在“刀光剑影”的缝隙间夹走了一块红烧肉,然后顺手放进了身旁那人的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