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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谁在乎一个女人的命运(1 / 2)

李琚很不客气地插进巫明丽和罗剑胆之间,一手拦着巫明丽,扭头过去和罗剑胆对峙:“你想干嘛?”

巫明丽伸手搭在李琚的胳膊上:“我知道的。但是剑胆妹子,不是那个意思。”

巫明丽唤动坐骑,绕过李琚,接走了罗剑胆的匕首:“北海的风俗,姑娘到了年纪,有了喜欢的小伙子,就送他一把匕首或者刀。小伙子如果接下来,并且拿这把匕首杀一只猎物送给姑娘,就是要和姑娘好。”

罗剑胆说道:“我一直觉得这很扯,为什么不能是姑娘打一头熊送给喜欢的男子?我只能在家等着那不如我的小伙子打猎给我吗?是因为我打的狼和熊还不够多吗?我早就立誓,不会把我的匕首送给任何男人,他们配不上。”

巫明丽将匕首挂在自己腰上,说:“我会好好对她的。以后如果有女儿,我会把她传给我最爱的那个女儿。”

罗剑胆道:“给你了就是你的,谢谢姐姐改变了我的一切。我也愿意改变姐姐的一切。当姐姐有需要时,我永远都在姐姐身后。”

罗剑胆最后和巫明丽挥了挥手,无视了李琚喷火的眼神,领着自己的护卫往西去,和大部队汇合。她本该从西门离开的,但是她为了见巫明丽,特意从南门出城,再绕去西边跟队。

巫明丽也朝她挥了挥手,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初春的山野中。

巫明丽调转马头,看见李琚不高兴地噘着嘴,巫明丽侧过身子抓住他的手:“别生气啦,罗姑娘可是镇北将军的女儿,以后说不定是新的镇北将军呢。而且,我最珍藏的匕首,不是送给你了吗?”

李琚撇了撇嘴,看向跟随他的亲兵之一,丁续:“丁兄弟,把你的匕首给我。”

他们这一行人出行每人带长刀、短匕及其他顺手的武器一两件,丁续擅长的是拳脚,并没有特别擅长的武器,他带的刀和匕首都是李琚给的制式刀匕。

李琚要来了丁续匕首,替换掉自己所带匕首中的一把,将这把贡品来的金鳞匕交给巫明丽:“你带这把,好不好?”

……男人奇奇怪怪的好胜心,真是没解。

巫明丽二话不说,当面把匕首也系在衣袍的蹀躞带上,两把匕首交叠在一起,磕磕绊绊,突出一个火力充足。

李琚亲眼看着巫明丽把自己的那把匕首放在罗剑胆的那把上面,这才勉强满意:“她的那个中看不中用,就是个绣花枕头,还是我的好,削铁如泥。姐姐,你多保重,没事儿就给我写信,我走了。”

巫明丽在原地目送李琚的队伍长长地蜿蜒地离开,然后返回了玉芷宫,时间已经到了午时,她稍微吃了顿午饭,午休小睡片刻,一觉醒来看见窗外海棠枝上繁花似锦。

下午王喜哥来说,冬天里信王抓的那些小鹿小锦鸡,都驯好了,还有六只活的,已经洗刷得干干净净,放在后花园里,内务司还派了两个懂行的来照顾。

巫明丽往后花园逛了逛,春光明媚,女人们穿着花样春衫,或拿嫩嫩的叶子引半大的鹿玩耍,或采柳条编篮子插花儿,或扑蝶,或逗鹦鹉,莺莺燕燕,桃红柳绿,无限芳菲,一派祥和。

没有男人的小日子,真的很舒服。

她摆烂了几天,除了在各种问候帖子上敲章之外,什么正事都不干,不是遛弯遛狗逗小鹿小鸡,就是和女人们玩纯运气游戏,比如“升官图”“双陆”。

天气好的时候,她也去椒房宫,听一听外命妇带来的宫外的故事,看看皇后娘娘给十七、十八两位皇子选妃的过程。

没几天,巫明丽发现皇后娘娘身边多了一个宫女,正是恬妃宫里的凤仙。

凤仙的衣着打扮还是和之前一样,经典的白衫红裙青比甲或坎肩,梳最简单的发髻,乌黑油亮的发髻上只有两根很简单的珠钗。

即便如此,凤仙的美貌也是首屈一指级别的耀眼,简直足以俯视众生。

巫明丽喜欢看美人,凤仙端茶来时,巫明丽看着她,挑了挑眉,凤仙回以微微的一笑,但是这个场合,她们没法儿说话。

巫明丽算着换班的时间,到凤仙换班的时候才想告退,她本想直接去找凤仙,却又改了主意,直接对皇后略微挑明:“方才看到一个丫头,好像是恬妃娘娘的身边人,我想和她去聊两句,又怕娘娘多心。”

“我这里上下前后几百口人加起来,统共也不如你一个多心,你倒说我多心?”皇后丝毫不觉得奇怪,“你说的是凤仙?也注意到她啦?果真是个美人坯子,站在人堆里好像在放光一样,咱们去看,一眼就能看到她。恬妃待她像亲妹妹一样,怕耽误了她,特地托我安排安排。”

这个“安排”,就是指未来的着落,比如赐婚,或者索性就侍寝成为低级妃嫔。

巫明丽道:“难得她容颜昳丽,性子直率,说话也清楚,胆子也大,难怪恬妃娘娘对她格外上心。”

皇后叹道:“恬妃心事太细,想得太多,此举竟是……”

皇后咳嗽一声,没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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