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北部,是美国人口最多,族裔聚集的世界级国际化大都市,车水马龙,五光十色,到处都充斥着时尚和繁华,以及快节奏的流光溢彩。纵横交错的地铁,仿佛城市的血管,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来回,带着乘客往返城市的每个角落。呼啸声过,一辆地铁停下,车门打开,人们有序下来,顺着手扶梯来到地面以上,到了曼哈顿的唐人街。
来来往往大多都是东方人的面孔,据说这里是西半球最为密集的华人集中地,各色的建筑和招牌充满中国风情,斗大的中文字讲究提、顿、蹲、驻,运笔折峰处处都是精髓所在,加上红木金漆,无不夺人眼球。
温夏的父亲温宁承选择了唐人街上一家有名的中餐馆和温夏正式见面,所谓正式是指一同前来的还有温宁承现任的妻子,以及其妻子的父母。覃凯陪着温夏一起过来,但没有和她同时出现在温宁承的面前,而是在离他们最近的位置独自坐下。
拆掉了头上的绷带,新长出来的头发挡住了那些丑陋的伤疤,覃凯穿着白色衬衫和深灰色休闲西服,戴着墨镜,安静地坐在那里并不算多么惹人注意,倒是温夏,穿着简单的米黄色条纹t恤和破着洞的牛仔裤,踩着露趾的小凉鞋,涂着鲜红的指
甲油,与这家略显正式传统的饭店有些格格不入。
“待会儿你ay阿姨他们过来,你稍微注意点言辞举止,算是爸爸求你。”
温宁承离婚后再娶的妻子,一家都是美国人,但他们喜欢中国的文化,也喜欢这个勤奋肯学的中国小伙子,一家人这些年过得很不错,除了没有孩子。按照温夏的说法就是,这家人的脑子大概有问题,喜欢他爸爸到了能够接受拖油瓶的地步也是醉醉的,首先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可能软糯糯地讨老人家欢心,其次她也不是男孩子,从继承学上讲,难道不是有问题?最后她并不优秀,反而人生档案劣迹斑斑,找回来是要干嘛?
“啊好,我尽量,但真的没办法跟您保证什么~”
没有穿温宁承寄给她的旗袍,是温夏某种倔强态度的表达,而至于见到爸爸的家人,她要如何表现,就真的要看心情了,毕竟从小没人管的小孩,天生胡乱惯了,忽然让她看人脸色守规矩,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hi,nice to et you(嗨,很高兴认识你。)”
好在传说中的ay一家人非常友善,是温夏见过所有有钱人当中最没架子或者奇奇怪怪规矩的一家人,整个午饭充满了轻松笑声和温柔语调,覃凯坐在一旁,不着痕迹轻扬着唇角,摸索着餐具、盘子吃着饭菜,那动作优雅连贯,不仔细看旁人几乎看不出来……
他是个瞎子。
“温夏,有件事我和ay商量后,打算直接和你说……”
“嗯?”
饭后甜品的时候,温宁承有些尴尬且拘谨地解开了所有温夏以为的谜题,告诉她他们这家人根本不是脑子有问题,而是脑子好使的可以逆天。
“医生说……你是我最好的选择。”
“……”
冰激凌还在味蕾上融化,却不再是甜的,温夏承认自己的脑子当机了一秒或者更久一点的时间,实在转不过来。
“你是说……亲属肾脏移植?”她很后悔太早给这家人好评,想想刚刚,她完全是被人卖了,还在乐呵呵帮人数钱的蠢样,“我的那个什
么,给你?”
“是的,这样说也许很过分,但我已经没有其他办……”
“抱歉,我们温夏不做这样的事。”
覃凯的个头有一米八二,曾经练过拳脚,所以身形挺拔,肌理分明,虽说重伤后并没有彻底康复而显得有些瘦削苍白,但他戴着墨镜忽地这么站起来,忽地出现在温夏身后并拉起了她,忽地冷言冷语气场全开,还是把这边一桌子四个人吓了一跳!
“你、你是……喂!温夏!温夏!”
不等询问,没有回答,覃凯已经撑起盲杖,拽着温夏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饭店,转眼消失在门外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不见了踪影。
“what''s all this about? who is he?(这是怎么回事?他是谁?)”
“i don''t know(我不知道。)”
留下的一家人面面相觑,皱起了眉头,他们的友好带着目的,突来的变故令他们愕然,据说商场上的有钱人都是冷血的,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别跑了,别跑了,又没人追,你跑什么啊?医生说你的伤还没全好……”
“咳……咳咳……”
“喂!我说别跑了!快点停下来!”
“……”
温夏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倔强固执的人,没想到她遇到了覃凯,那像蛮牛一样的倔脾气,让她五体投地到毫无办法。这一路大约跑了五分多钟,覃凯才真正意义上停了下来,之后温夏见他压着胸腹抑制不住弯了腰,整张脸疼得完全没了血色,不觉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