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带剧透的那种。
迟慕:……硬了。
不过现在还不是激动的时候,眼下对他来说的确有个坏消息,那就是原主这混球昨天晚上酒驾撞了人,而他现在变成了这混球。
这口大锅直接把迟慕给砸冷静了,他可不想穿书后最狗血的体验就是坐牢,消化完脑海里的信息量后,赶紧拽住了主角攻这根救命稻草。
“被我撞到的人怎么样了?警察在外面么?”
闻纵垂眸扫了眼他的手,讥诮道:“呦,怎么不装了?”
迟慕尴尬地清了清嗓子:“没装,刚才有点没醒酒,闻……哥,那人怎么样?伤得重么?”
“没死。”
“呼……!那就好!”
迟慕重重松了口气,没死就有和解的余地。
“呵,你倒是挺会挑人撞的。”
这句话说的就有点意味深长了,迟慕疑惑望去,主角攻像是懒得对他解释,说完转身就要走。
没走成,被迟慕硬拉着衣服拽了回来。
“闻哥,你先等等。”
闻纵一脸不耐烦:“老子可不是来给你收拾烂摊子的,松手!”
“可你不还是来了么?”迟慕回想了一下原主和闻纵的关系,眼珠转了转,仰头朝他傻笑:“来都来了......”
闻纵扯起半边嘴角:“来都来了,顺便帮你收个尸?”
迟慕:“......”
不愧是头顶冷酷恶少名号的男人,对自己的小跟班都这么无情。
说实话,接受完原主的记忆后,光是主角攻出现在这就够迟慕意外的了。
记忆里,“江迟慕”和主角攻顶多算是普通朋友,两人最初因为家庭上的往来而相识,然后“江迟慕”就成了主角攻的小跟班,还是一厢情愿的那种。
至于为什么他出了车祸主角攻会来医院,原主爹不疼娘不爱的,医院找上他手机里的最近联系人也不稀奇,两人关系没到这个地步,也难怪主角攻会一脸不耐烦。
何况根据之前的剧情来看,这性格孤傲的小霸王肯过来都算相当给他面子了。
这么一想,迟慕心情又好了。
原主在设定上就是个用来当背景板的炮灰角色,但有面子的炮灰就不一样了,那代表他能近距离吃瓜,甚至有几率一个不落地围观完整的狗血剧情。
彼时迟慕已经忘了小说外封上的那句“全网最无聊”,他以前也没少看以抓马刺激闻名的狗血小说,压根就没法将‘狗血’和‘无聊’这两个词联系到一起。
“那你总得告诉我被撞的人在哪吧?”他问。
走向门外的闻纵脚步一顿,几秒后才冷声说了句“隔壁”。
而后病房的门被不客气地一摔,男人的背影也消失在了门口。
等人走之后,迟慕终于忍不住耸了耸鼻子,主角攻人长得帅也就算了,怎么身上还一股帅味?
很好闻,但与其说像香水,更像是那种弯男斩的强攻之气,一种诱惑力十足的荷尔蒙,蛊得他这直男都有点腿软上头。
不愧是狗血文,这设定真够离奇的。
他有种新生活会很精彩的预感,先下床去厕所照了照镜子,然后就迎来了对新生活的第一次失望。
镜子里还是他那张看了二十二年的脸。
迟慕一脸无趣地撇了撇嘴,这新身份真是一点新鲜感也没。
不过对于占据了“江迟慕”身体这件事,他心中倒是没有丝毫愧疚。
首先是原主本来就该死,深夜酒驾还撞了人,死了也活该,其次他自认只是借用一段时间而已,早晚都会物归原主,所以懒得想那些有的没的。
最后则是因为他自身对现实和虚构的边界感极强,压根就没把书里的纸片人当真人看,当然也就没那些多余的情绪。
别说原主了,现在就连刚把他帅懵了的闻纵现在在他眼里都成纸片了,现在他只盼着这几个纸片人赶紧迈入正题,在他面前演上几场精彩大戏。
只不过在那之前,他得先把原主留下的烂摊子解决。
对着镜子随手拨弄了两下头发,迟慕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走出了病房。
......
医院病房之间的距离比迟慕想象中要短,刚走出房门,他就看见了不远处依靠在墙边的主角攻。
闻纵一米八七的个子无论站在哪都很显眼,更何况他肩宽腿长,身周自带豪门大少那种矜贵又强势的气场,再配上帅得人腿软的完美五官,冷不丁撞见,迟慕竟然又没出息的愣了下神。
别的不说,这书里的主角受吃得还真是好。
“闻哥,你还没走啊?”他抬手打了个招呼,彼时已经彻底代入了“江迟慕”的角色。
两人相距不过五米,闻纵抬起眼皮凉飕飕地瞥了他一眼,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