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浩继续讲道:
“一,构成,二,不构成,三不知道,大家觉得是哪个呢?”
现场的观众们再次不淡定了。
之前他们也接触一些案例,他们也对法律知识研究,但是他们还真没有遇到这样让人很难定论的罪行案例。
“构成。”
“不构成。”
“感觉应该是构成的。”
“……”
大家此时也都纷纷发言。
对于他们而言,法律知识方面可能他们也掌握了不少,但是对于这样刁钻的案例,他们还真没有见过。
基本见过也跟这样的案例有些出入。
再加上这个世界的刑法方面也有一些不够完善,所以他们也会遇到不少案例,产生争议。
这就是上一期出现争议的难题,为什么持续了很长时间的争议,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的原因。
而今天,苏浩讲的这些内容依然是有些难度,放在日常,估计不少都是会引起非常大的争议的。
直播间的网友们也在讨论。
“构成。”
“肯定构成啊。”
“我觉得不构成。”
“哈哈哈,这个题超纲了,不会,下一道。”
“现场的那些大佬都一脸懵逼了,这一刻他们估计是在想:我
是谁,我在哪,我在干啥?”
“哈哈哈,别说,他们之间的争议也挺大的。”
“他们都答不出来,我就更答不出来了。”
“……”
苏浩继续说道:
“另外一个类型的案件,也让我陷入了沉思。李四是性工作者,现在想从良了,找了一个老实的男朋友王五,隐瞒了自己的工作历史,王五很开心,给李四买了很多礼物,算起来都已经好几十公斤人民币了,毕竟王五干的996的活,平时根本没有多少时间花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所以舍得花钱。
有一天王五将自己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去,结果王六给他说,你那个女朋友我好像见过,王五问王六,你见过,你们是朋友?王六说我也不知道该说不该说啊。最后在王五的逼问下,王六说出了实情,王五气坏了,认为李四欺骗他的感情,也欺骗了他的金钱,大家觉得这构成诈骗吗?
这个世界充满了诡诈,如果说所有的欺骗都是犯罪,那么可能把所有的学校都改成监狱都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罪犯,毕竟刑法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说实话啊,刑法理论,面对层
出不穷的诈骗想象,感觉有点力不从心,毕竟人的想象力是有限的,人的邪恶创作力却没有上限。
我曾经举了两个例子,让大家分辨诈骗罪与非罪的问题,一个就是之前开美颜骗打赏,一个是抠脚大叔冒充美女骗打赏,我们的自觉人认为一和二都是犯罪,还是都不构成犯罪呢?还是一个构成,一个不构成呢?”
现场的观众们神色再次凝重了起来。
他们对苏浩的话也非常认可。
那就是刑法是对人道德规范最基本的要求,但是却不能完全面对层出不穷的诈骗想象。毕竟研究法律的人的想象力是有上限的。
但是人们的邪恶创造力却没有上限,没有边界。
就好比苏浩如今讲的这几个案例,他们都有些难以辩解是否属于诈骗犯罪行为。
而直播间里的网友们也都纷纷议论。
“构成。”
“不构成。”
“我觉得第一个不构成,虽然开了美颜,但是好歹是本啊。第二个冒充别人肯定犯罪了。”
“我觉得都构成犯罪了,反正都是骗人。”
“……”
苏浩听了现场观众们的反应,便继续说道:
“看来打击的直觉和想法都
差不多,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因此所有的法律训练,其实都让我们的法律直觉,要变得更加敏锐。
很多人都认为开美颜不构成诈骗犯罪,而抠脚大叔冒充美女骗打赏那就构成了犯罪,为什么呢,刑法只能打击最严重的诈骗行为,诚信是法律的追求。所以现实世界并不是无菌的真空世界,欺诈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一种欺诈是社会生活可以接受的,那么就没有必要通过刑法来打击,很多时候啊,人们必须学会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如何生活。刑法只能给人最基础的保护,而人们也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应该受到刑法打击的这种最严重的欺诈行为也许有两个标准,一个是这个危险是否是社会所禁止的。比如说网络聊天,对方的长相经过了一定的修饰,这种风险是打击可以接受的,这就如素颜和整容有较大差距,但是人们可以接受的,这种风险社会可以容忍。
在婚恋交往中,对方是否隐瞒恋爱史,是否隐瞒性历史,这些危险也很难通过